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1-02-20,截止日期:2021-03-04,公告主要内容为:天津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监控改造项目项目编号:竞价公告,所属区域:天津,所属行业分类:监控,招标编号:DFRXZC2021-007)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监控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DFRXZC2021-007)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监控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新北路4668号创新创业园21-B号商务楼四层南4-A、4013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3月0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FRXZC2021-007 项目名称: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监控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9.1866万元 最高限价:169.1866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额(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1包 | 否
| 169.1866 | 169.1866 | 其他智能化安装工程 | 本项目为空港医院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本项目专门面对中小企业。 |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的建设期周期为60个日历日(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本国产品
采购本国产品明细:根据财库【2007】119号第七条的规定:采购人需要采购的产品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应当在获得财政部门核准后,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单位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投标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部人员配置要求:1) 正项目经理1名,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为本单位职工,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
4.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报告。 B.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5.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三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6.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tjgp.cz.tj.gov.cn/)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投标人。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2月22日到 2021年02月26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新北路4668号创新创业园21-B号商务楼四层南4-A、4013 方式:购买文件时应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资质证书复印件;(3)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及任命书(4)法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5)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6)投标供应商需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投标供应商提供天津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统一平台的截屏作为证明材料);未参加报名及购买文件的单位不具有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标书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3月0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55号科技大厦201B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3月0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55号科技大厦201B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按照《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和使用信用记录及做好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16〕27号)的要求,根据在磋商当日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服务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存档。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 地址: 天津空港经济区东六道85号 联系方式:022-601188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东方瑞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新北路4668号创新创业园21-B号商务楼四层南4-A、4013 联系方式:022-663516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建芳 电 话:022-66351620 采购文件下载 磋商文件 终.pdf
天津市东方瑞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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