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1-02-20,截止日期:2021-2-25,公告主要内容为:武清区天津市武清区文化和旅游局机关武清文化和旅游局道路交通指引标志牌项目项目编号:竞价公告,所属区域:天津-武清区,所属行业分类:道路,招标编号:WQCG2021-023)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天津市武清区文化和旅游局机关 武清文化和旅游局道路交通指引标志牌项目 (项目编号:WQCG2021-023)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武清文化和旅游局道路交通指引标志牌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报名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3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QCG2021-023 项目名称:武清文化和旅游局道路交通指引标志牌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7.6万元 最高限价:217.6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额(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1包 | 是
| 217.6 | 217.6 |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本项目为武清文化和旅游局道路交通指引标志牌项目,在区内主干道显著位置新增旅游交通指引标志牌18块,更新现有旅游交通指引标志牌内容69块。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45日内完成全部安装、调试工作并通过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全部货物均由中小企业制造的,对其中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报价给予6%的扣除。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不享受此扶持政策。
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1-3”三项政策不重复享受。
4.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5.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1.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为上半年的,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开标前近3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开标前近3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 2020年1月1日至开标当日前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1.4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公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2月20日到 2021年02月26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报名 方式:(1)投标人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2)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电汇方式,采购文件费用400元。收据领取地点:天津信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鼎泰大厦1303,联系人及电话:张先生13821800325)由于疫情影响,本项目不再办理现场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请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与项目联系人电话联系,办理网上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等事宜(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法定节、假日休息)。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汇款单截图、供应商开票信息、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所有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法人章)、供应商邮箱账号以邮件方式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tjxcd123@163.com,邮件标题:项目编号+公司名称),审核合格缴费后,报名生效,采购代理机构将采购文件以邮件方式发送。(获取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2月25日16:00,以到帐时间为准 )。采购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未购买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无效响应 售价:4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3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东区鼎泰大厦1303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3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东区鼎泰大厦1303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收取保证金:40000元整 收取方式:电汇或转账支票
(供应商须在截止收取响应文件前以支票或电汇等非现金方式将投标保证金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并取得收据,收到保证金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至截止时间如支票出现退票、电汇未到账等情况,按投标单位未缴纳投标保证金处理)
注:(1)汇款必须是对公账户,汇款用途须标注所投项目编号及包号。
(2)支票填写要求:支票须规范清楚填写日期、大小写金额、密码、行号、付款行名称、出票人账号、用途等各项,否则影响到账时间,后果自负。支票填写方式为机打、手填,只能有一种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汇款银行及账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十一经路支行
行号:105110035027
账号:12050162740100000248
名称:天津信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6.0%的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武清区文化和旅游局机关 地址:天津市武清区雍阳东道 联系方式:022-222449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信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鼎泰大厦1303 联系方式:022-587110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3821800325
天津信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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