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工业邻里中心室内外装饰(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编号:E3203010319004251001001
(资格预审)
1.招标条件
1.1 新沂工业邻里中心室内外装饰工程已由锡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新锡沂备【202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沂市沭东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新沂工业邻里中心室内外装饰(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1.2建业恒安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江苏省新沂市琼江路东,太行山路北,北京东路南。地块范围及具体位置详见附图(规划红线图);
2.2建设规模:本项目内外装饰,包括商业中心15634平方米,文体中心7429.7平方米,路演中心9910平方米,宿舍45511.7平方米,公寓42855.4平方米及外幕墙。
2.3本项目总投资19194.52万元。
2.4工期要求:计划总工期:360日历天,(其中:计划设计工期60 日历日,施工工期300日历日,图纸审查时间包含在工程建设工期内)。具体开竣工日期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2.7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室内外空间的方案设计、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二次机电消防设计、室内外标识设计及施工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EPC项目的全部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以下资质类别等级之一,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能力:
A:设计资质
(1)建筑幕墙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含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
(2)具备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含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
B:施工资质
(1)建筑幕墙工程施工一级资质(含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
(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一级资质(含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
3.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A:具有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者一级建筑师或者一级结构工程师;
B: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符合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
3.3 投标人及拟派设计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要求:
A:设计负责人
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建筑师资格并注册在本单位。
B:施工负责人
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并注册在本单位,《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符合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
3.4投标申请人(只对施工单位要求)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业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
2016年2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建筑面积60000㎡及以上公共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总承包(EPC)业绩。
注:工程总承包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同时具备工程总承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B:设计业绩要求:
2016年2月1日以来承担过建筑面积60000㎡及以上公共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设计合同(时间以设计合同中注明的完成时间为准)或业主证明等相关资料。
C:施工业绩要求:
2016年2月1日以来承担过建筑面积60000㎡及以上公共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承包业绩。
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施工承包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分包、直接发包项目提供工程承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3.6投标申请人财务要求: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的财务报表;
3.7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7.1不得是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7.2不得是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单位。
3.7.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7.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7.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8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
3.9投标人应取得经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本条只对施工单位要求)(a.经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信用江苏”[网址:http://credit.jiangsu.gov.cn//]“应用·服务·治理”专栏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咨询电话0516-67025912;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5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江苏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83732717、0516-80800966)。
投标单位使用的信用报告应在“信用报告概要”页面上加盖“新沂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章”(备案地点:新沂市市府路37号经济发展局信用办)。经备案的企业信用报告原件扫描件上传于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未经备案或未上传到指定模块的视为此项缺失,不能通过资格性审查。联合体投标的只需要联合体牵头人提供信用报告。
3.10投标申请人(本条只对施工单位要求)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1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3.12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施工单位、设计单位都要求备案)及拟选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5、获取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的方法:
5.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1年2月22 日至2021年2月26日17 时30分。
5.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5.3工程采用网上登记,登陆徐州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平台进行网上登记工作。未进行网上登记者,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工程资格预审。
6、资格预审申请书的递交:
6.1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21年2月26日17:30前通过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向招标人提出。
6.2投标申请人于2021年3月4日15:30前在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webnew/)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逾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资格审查
本次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8、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xzggzy.com.cn.cn/)上发布。
10、其他:
10.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0.2本工程对未中标的投标人所提交的设计方案不进行补偿。
10.3中标人不能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11、联系方式
11.1招标人:新沂市沭东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新沂市北京东路8号
联系人:庄戴明
联系电话:18651675256
11.2招标代理机构:建业恒安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建宁路61号3栋905室
联系人:田正林
联系电话:13913960165
2021年2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