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5118262021000024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芦山县思延镇顺河组崩塌等4处治理工程清淤加固项目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1年02月05日 |
二、更正信息 |
更正事项 | 资格预审公告 |
更正内容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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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供应商:
因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中特定资格要求前后不一致,以及部分内容需做调整,现将雅安市芦山县思延镇顺河组崩塌等4处治理工程清淤加固项目(LZCS2021-4号)作如下更正:
一、第一章中的第七项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具备地质灾害防治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丙级(及以上)资质;
2.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级证书);
4. 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或环境地质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第一章中的第十项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五)工期:90日历天。
三、第一章中的第十二项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 年2月23日 11时00分(北京时间)
第十三项资格审查日期:2021 年2月23日(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后)。
更正为:
一、第一章中的第七项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有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地质灾害治理(防治)工程施工甲级及以上资质。
1.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备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或环境地质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或环境地质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二、第一章中的第十项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五)工期:6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三、第一章中的第十二项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 年2月26日 11时00分(北京时间)
第十三项资格审查日期:2021 年2月26日(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后)。 |
更正日期 | 2021年02月20日 |
三、其它补充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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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地址: | 芦山县芦阳街道迎宾大道153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叶先生;联系电话:13568743336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雅安市芦山县政府采购中心 |
地址: | 芦山县芦阳街道迎宾大道中段151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0835-6522817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陈女士 |
电话: | 0835-6522817 |
五、附件 |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