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2021年地质灾害专群结合监测预警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汉阴县2021年地质灾害专群结合监测预警建设项目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陕西省西安市曲江新区雁展路1111号莱安中心T1栋12层121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3-03 10:3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XDM-HY-2021-001
2、项目名称:汉阴县2021年地质灾害专群结合监测预警建设项目
3、预算金额:1,762,900.00元
4、最高限价: 1,562,300.00元
5、采购需求: 汉阴县2021年地质灾害专群结合监测预警建设项目,20个, 采购预算: 1,762,900.00元, 项目概况: 汉阴县2021年地质灾害专群结合监测预警建设项目,1批,采购预算:1762900.00元,项目概况:(1)选择20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普适型监测;(2)结合灾害点的类型、地质条件和变形特征,进行勘查设计,合理布设普适型监测设施,开展地表位移、裂缝、降雨量、含水率、倾角、加速度为主要内容的普适型监测,实现专群结合的监测模式,并完成三年系统运行维护、预警技术支持和监测数据分析等工作;(3)实现监测数据自动采集、传输、分析和预警等(具体服务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汉阴县2021年地质灾害专群结合监测预警建设项目。
6、合同履行期限:2021-03-08 00:00:00 至 2024-03-07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经营的合法凭证或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证明:提供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供应商须自行声明; (3)、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已缴存的本年度或上年度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供应商或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地质灾害防治勘查乙级及乙级以上资质和地质灾害防治设计乙级及乙级以上资质。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磋商保证金交纳凭据; (8)、供应商提供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在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提供网站截图及信用报告(查询日期为从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联合体磋商的单位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②联合体各成员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的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成员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并将联合体协议作为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一部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③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对供应商的要求如无特别说明均适用于联合体中的成员。④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必须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一个成员为“牵头人”(即主供应商)。联合体成员牵头人应具备地质灾害防治勘查乙级及乙级以上资质和地质灾害防治设计乙级及乙级以上资质。⑤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备注:联合体供应商命名方式为“主供应商名称、其他成员名称联合体”。 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中的(1、2、3、4、6、8),并由牵头单位提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中的第(5)、(7)项。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02-26 18:00:00 止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曲江新区雁展路1111号莱安中心T1栋12层1211室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至陕西省西安市曲江新区雁展路1111号莱安中心T1栋12层1211室报名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03-03 10:30:00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5第四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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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汉阴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汉阴县国土资源局经办
联系地址:汉阴县城南新区
联系电话:5279626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倩倩
电 话:18710567374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大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曲江新区雁展路1111号莱安中心T1栋12层1211室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八、附件:
陕西大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