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委托发布,2021-02-19,截止日期:2021-2-23,公告主要内容为:重庆江津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庭法律顾问购买服务21C00200,所属区域:重庆-江津,所属行业分类:其他,采购业主: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开标地点: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三楼会议室,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庭法律顾问购买服务(21C00200)的公告 2021年2月19日
项目概况:
“江津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庭法律顾问购买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2月23日 1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21C00200
项目名称:江津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庭法律顾问购买服务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30,000.00元
采购需求:
项目描述详情及简要技术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见附件
采购服务内容
(一)工作范围
1.参与采购单位农村承包地仲裁案件的分析评估、开庭审理、起草、修改、审签农村承包地仲裁法律文书。
2.参与采购单位承包地信访重大疑难案件、承办的行政诉讼案件会议的分析、会商,应采购人要求,对相关决策进行法律论证,并提出建议。
3.对采购单位及区农经站在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涉及的法律事务提供口头或书面咨询意见。
4.对采购单位及区农经站的制度建设、经营管理、合同管理等方面从防范法律风险的角度提出法律建议。
5.参与采购单位及区农经站协助起草、审核、修改采购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所涉及的合同、协议、章程等常规性法律事务文书以及内部管理制度等文件,协助采购单位进行相关制度章程的清理。
6.根据采购单位需要,向有关单位和个人发送律师函。
7.根据采购单位要求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例如合同管理制度、业务流程及规范、员工手册等)。
8.根据采购方需要,参与处理采购方及区农经站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经济、行政争议或其他重大纠纷。
9.接受采购方委托,代理其参加调解、仲裁和诉讼活动或进行非诉讼催收欠款。
10.办理采购方委托办理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提供法律服务方式
1.与采购方指定的有法律需求的部门进行法律需求上的沟通,在通过沟通深入了解采购方事务构架及运作模式后,对上述部门所涉及的法律风险及防范提出意见及建议。
2、对于采购方的日常法律咨询事项,中标方指定的律师应为采购方24小时提供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面谈、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
3、根据采购方需要,中标方指定的律师到采购方指定地点(包括外地出差的方式)提供法律服务。
4、遇紧急情况需要当面咨询的,应及时到采购方提供上门法律服务。
5、对委托项目进行定期跟踪服务。
6、根据采购方需求,确保定期或不定期的与采购方交流相关法律服务信息,对工作方式进行调整,使中标方的服务工作更符合采购方的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信用中国查询截图);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持有年检合格的执业许可证的律师事务所,且在江津城区范围内有常驻办公场所;
(2)供应商常驻江津执业的专职律师(不含实习律师)人数需达到5人以上;
(3)供应商具有担任区县级行政部门及以上法律顾问经验或者区县级农村承包地仲裁庭法律顾问经验。
三、获取分散采购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1年2月19日 至 2021年2月22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分包
获取文件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
方式或事项: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供应商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 ,无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要求内容。
(三)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文件购买费,若供应商为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由评审小组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 商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四、询价响应文件递交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1年2月23日 09:30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1年2月23日 10:00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三楼会议室
五、评审信息
询价开始时间: 2021年2月23日 10:00
询价地点: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三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采购经办人:杨斌
采购人电话:13637748807
采购人地址:江津区几江街道滨江中路98号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老师
项目联系人电话:023-47552032
九、附件江津区农业农村委关于采购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庭法律顾问服务的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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