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1-02-20,截止日期:2021-03-02,公告主要内容为:武清区天津市武清区泗村店镇人民政府机关天津市武清区泗村店镇河道保洁、主干路除草服务项目项目编号:竞价公告,所属区域:天津-武清区,所属行业分类:保洁,招标编号:WQCG2021-024)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天津市武清区泗村店镇人民政府机关 天津市武清区泗村店镇河道保洁、主干路除草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WQCG2021-024)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市武清区泗村店镇河道保洁、主干路除草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武清开发区福源道北侧创业总部基地B11号楼703室-2(集中办公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3月0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QCG2021-024 项目名称:天津市武清区泗村店镇河道保洁、主干路除草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2.0万元 最高限价:92.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额(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1包 | 否
| 92 | 92 | 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 河道保洁、主干路除草服务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以及津财采〔2019〕1号)的规定,“在满足机构自身运转和提供公共服务基本需求的前提下,应当预留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注: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采购本国产品,支持国内产品。
4.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实施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的评审方法。
5.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的评审方法。
6.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注:以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磋商,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提供相应承诺。
4.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01月至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5.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并提供相应承诺。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2月20日到 2021年02月25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武清开发区福源道北侧创业总部基地B11号楼703室-2(集中办公区) 方式: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www.tjgp.gov.cn)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文件工本费缴纳成功后,供应商将本公告中供应商资质要求的所有资料的扫描件加盖公章以及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注册为合格供应商的截图、汇款单截图、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及供应商邮箱账号以邮件方式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xinyang_gchzx@163.com),邮件标题必须注明: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标题若未注明清楚,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检验合格后,代理公司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各供应商发送电子文件。报名时间以工本费到账时间为准。由于疫情影响,本项目不再办理现场获取招标文件,请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与项目联系人电话联系,办理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等事宜。未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具备本项目的磋商资格。 售价:4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3月0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武清开发区福源道北侧创业总部基地B11号楼703室-2(集中办公区)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3月0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武清开发区福源道北侧创业总部基地B11号楼703室-2(集中办公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存档。
工本费的缴纳:
1、文件工本费缴纳方式:须以电汇形式,从投标人基本户转出。
2、收取文件工本费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天津昕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02170201040042119;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华兴街支行;
开户行行号:103110017024;
注:1.汇款时需要注明项目名称及编号;
2.缴纳文件工本费截止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与报名截止时间相同,若未按时递交文件工本费则取消投标资格。缴纳成功后如需收据或发票,可在项目开标当日由授权代表领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武清区泗村店镇人民政府机关 地址: 天津市武清区泗村店镇 联系方式:022-829746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昕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武清开发区福源道北侧创业总部基地B11号楼703室-2(集中办公区) 联系方式:175122834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工 电 话:17512283455
天津昕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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