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兴国县长龙水库城镇应急备用水源建设项目材料质量终检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兴国县长龙水库城镇应急备用水源建设项目材料质量终检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并予以实施,招标人为兴国县自来水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工程质量检测(终检)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兴国县潋江镇、高兴镇。
2.2招标金额:53 万元。
2.2.3服务期:合同签订后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
2.2.4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2.5招标内容:根据《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
程》及相关规程规范的要求,完成本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及质量评定)所必须的全部质量检测项目及检测量(配合比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检测包含在检测内容中)。检测项目、检测量和频率应符合规范和工程验收的相关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类乙级、混凝土工程类乙级或以上的资质等级证书;
3.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证书;
3.3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应专业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