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福建)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三期水冷壁管屏熔敷供货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1-02-1063-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能(福建)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三期水冷壁管屏熔敷供货采购招标人为华能(福建)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福建)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三期水冷壁管屏熔敷供货采购设备材料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交货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航城街道东安村华能(福建)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生产现场。
2.2 采购内容:三期水冷壁管屏熔敷供货。
2.3 交货期: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5天内。
2.4 标段划分:华能(福建)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华能(福建)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三期水冷壁管屏熔敷供货采购,包括供货、运输及指导安装调试等。
2.6 交货地点:华能(福建)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施工现场。。
2.7 交货期: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5天完成全部交货。逾期一天考核一万元。如施工现场急需管屏施工,投标人需满足分批送货的要求。(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对于已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对于未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专项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等资质文件;投标人为生产制造商除以上资质文件外还需提供A级锅炉设备制造许可证等资质证明文件,投标人为经销商或代理商除以上资质文件外还需提供生产制造商A级锅炉设备制造许可证等资质证明文件和与生产制造商长期业务往来的合作协议;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如果为生产制造商,需提供近五年内5项及以上水冷壁管屏以及水冷壁熔敷的合同或订单,附有合同或订单复印件方为有效。
投标人如果为经销商或代理商,需提供水冷壁制造商近五年内5项及以上水冷壁管屏业务以及水冷壁熔敷的合同或订单,附有合同或订单复印件方为有效。
3.2.3 需提供质量保证体系、安全和环保体系及其认证证明。
3.2.4 投标人须提供本次采购配件制造工艺、技术要求及质量控制程序,至少包含材料入厂检验、制造过程控制、焊接质量控制、无损检验控制、水压试验等。
3.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3.2.7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需提供生产制造商质量保证体系、安全和环保体系及其认证证明;不允许分包及转包;需提供技术服务的联络和售后服务的承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以下简称电子商务平台)全流程电子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 2021年 02 月 19 日 09:00 时起至 2021 年 02 月 28 日 17:00 时止,登陆电子商务平台电子进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4.2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4.2.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个人网银),在支付前请核实您银行账户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
4.2.2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4.2.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登陆成功后,点击“投标管理-->文件下载”,在页面右侧须先点击确认下载后方可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点击文件名称,选择“另存为”,存到本机上即可。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2.4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400-010-1086)联系。
4.2.5招标文件费:80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商务平台自动关闭投标文件递交功能,拒绝接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5.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电子商务平台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电子商务平台要求自行准备,因申请人电脑配置或网络环境不满足电子商务平台要求导致递交解密失败的,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递交时间截止后,招标代理机构在线开标,各投标人在线解密各自投标文件。开标过程记录在案,存档备查。
5.4投标截止时间:2021 年 03 月 08 日 15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 ;
开标时间:2021 年 03 月 08 日 15 时 30 分; 。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华能(福建)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
招标代理:
|
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址:
|
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航城街道东安村东安239号
|
地 址:
|
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
邮 编:
|
350200
|
邮 编:
|
|
电 话:
|
0591-27566771
|
电 话:
|
400-010-1086转8124
|
电子邮箱:
|
953536003@qq.com
|
电子邮箱:
|
hnzbwd@163.com
|
联 系 人:
|
李晓东
|
联 系 人:
|
王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