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城县白洋淀大道、津海大街沿线综合整治提升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容城县白洋淀大道、津海大街沿线在综合整治提升项目施工已由容城县改革发展局以容改发投资字[2021] 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容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容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工程名称:容城县白洋淀大道、津海大街沿线综合整治提升项目施工
(2)工程建设地址:位于容城县白洋淀大道、津海大街沿线
(3)建设内容:
第一标段:白洋淀大道综合整治提升工程项目:容城县白洋淀大道沿线综合整治提升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绿化工程、土方工程、浇灌工程、照明工程等。该项目北至三贤广场,南至容城县界,总长度为3.58公里,道路两侧绿化宽度为10-40米,总面积约为25.84公顷,其中道路绿化面积约为11.38公顷(新建绿化范围面积约7.76公顷,改造提升绿化面积约3.62公顷);新建苗围面积为10.4公顷;新建体育公园停车场绿化面积约为4.06公顷。
第二标段:津海大街沿线综合整治提升工程项目:津海大街(奥威路一昌秦路),长度约2.8公里,新建绿地宽度为50米,现状绿地提升宽度约20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绿化工程、土方工程、照明工程等。
(4)合同估算价:
第一标段:31311480.35元,
第二标段:42956109.11元。
(5)质量标准:合格
(6)计划工期:30日历天
(7)标段划分:两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第一标段: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第二标段: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信誉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例当事人名单
3.1.4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2-20 09:00至2021-02-25 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用项目管理V3.0交易综合信息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3-12 10:00,地点为 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容城县金台西路109号)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容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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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容城县容美路
| 地址: | 石家庄市跃进路天元商务大厦12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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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071200
| 邮编: | 05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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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朱栓来
| 联系人: | 魏海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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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0312-5616631
| 电话: | 18631213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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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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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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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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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hbzjzb2@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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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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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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