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区、保定市国省干线公路用地范围内绿化提升及拆违增绿工程招标公告,I1301000075029088002G01,
雄安新区、保定市国省干线公路用地范围内绿化提升及拆违增绿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雄安新区、保定市国省干线公路用地范围内绿化提升及拆违增绿工程已由河北省财政厅以冀财建【2020】276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以 冀交公路【2019】405号、冀交公路【2019】413号、冀交公路【2019】417号、冀交公路【2019】192号批准,项目业主为保定市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保定市公路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建设地点:一标段:阜平县;二标段:安国市;三标段:曲阳县;四标段:定州市;五标段:唐县;六标段:容城县;七标段:安新县。
2.2 本项目投资金额:
一标段:4638604元;二标段:562420元;三标段:1688780元;四标段:474175元;五标段:1225134元;六标段:1451257元;七标段:2813956元。
2.3建设规模:详见附件
2.4工期:开工报告签发之日起150日历天内完成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计7个合同段,一标段:保定市国道G207乌兰浩特至海安公路用地范围内拆违增绿工程;二标段:保定市国道G337黄骅至榆林公路用地范围内拆违增绿工程;三标段:保定市省道S241宝昌至平山公路用地范围内拆违增绿工程;四标段:保定市国道G107北京至香港公路用地范围内拆违增绿工程;五标段:保定市省道S335蠡县至野北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拆违增绿工程;六标段:保定市省道S333海兴至顺平公路用地范围内拆违增绿工程;七标段:雄安新区普通干线公路省道SLZ1京港澳高速保定连接线绿化提升工程;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为企业单位的提供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
一、二、三、五、六标段投标人应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二类乙级资质证书;四、七标段投标人应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二类甲级资质证书。
3.1.2业绩要求:业绩要求对正文修改为:独立完成过一个普通干线公路绿化工程的施工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竣)工验收报告为准,此业绩不受时间限制)。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为所申请合同提供的营运资金(事业单位:净资产+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企业单位: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以资产负债表2019年或2020年末数据为准),一标段不得少于200万,二、四标段不得少于50万,三、五、六、七标段不得少于100万。
3.1.4信誉要求:(1)①投标人为事业法人的应提供“信用中国”及“”网站截图(截图内容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日期应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之后),或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承诺书内容为: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或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②投标人为企业法人的应提供“信用中国”及“”网站截图(截图内容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日期应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之后),还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承诺书内容为: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或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出具近三年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的声明(格式自拟)。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项目总工: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2020年2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养老保险有效证明。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需具有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书。具有2020年2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养老保险有效证明。
3.1.6其他要求:投标人可对本项目七个标段同时进行投标,但一个投标人在本项目七个标段中只能中一个标段,开、评标顺序从第1标段至第7标段依次进行,投标人在本项目七个标段中,如果已在前面一个标段中标,仍然可以参与后续评审,但后续标段则不能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3.1.7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书;独立完成过一个普通干线公路绿化工程的施工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竣)工验收报告为准,此业绩不受时间限制)。具有2020年2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养老保险有效证明;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7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2-20 09:00至2021-02-25 17:00,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 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 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3-15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保定市公路管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 保定市天威西路36号 | 地址: | 保定市直隶大厦A座2008、2009室 |
邮编: |
071051
| 邮编: | 071051 |
联系人: |
李晨
| 联系人: | 栾浩杰 |
电话: |
0312-3209948
| 电话: | 0312-5888522 |
传真: |
0312-3209948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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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huachunbaoding@163.com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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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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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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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2.3建设规模、招标文件获取及投标文件递交详细要求.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