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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市紫薇东路(含惠阳北桥)改造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启东市紫薇东路(含惠阳北桥)改造工程勘察设计项目(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启东市新城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地点:启东市紫薇东路
2.1.2项目规模:总投资约6500万元。
2.1.3设计费:约148.86万元。
2.1.4设计周期:总设计周期60日历天,其中,勘察及方案设计:20日历天;初步设计:2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20日历天。
2.1.5质量标准:设计要求满足国家有关设计技术规范、标准、规程的要求,同时满足建设单位的设计要求,设计图纸须通过审查部门审查。
2.1.6招标范围:启东市紫薇东路(含惠阳北桥)长1000米,宽50米的道路、桥梁、给水、排水、通信、路灯、绿化、市政管线及交通设施设计等。包括:工程测量、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编制以及施工阶段跟踪服务等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技术交底、解决现场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修改设计及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3.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3.1投标企业资质及要求:同时具有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给水、排水、桥梁)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
本项目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是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给水、排水、桥梁)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为2家。
3.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道路或桥梁或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以来(自投标截止日前推3年,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设计工程造价5000万元及以上或设计过单项设计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
3.4其他要求:
?近两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 2 年),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一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 1 年),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三个月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 3 个月),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近五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 5 年),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6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1)南通华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已被列入城投公司供应商不良信用库,在2020年11月27日起至2022年11月26日期间不得参与城投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任何项目投标;(2)江苏宏穗水利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已被列入城投公司供应商不良信用库,在2020年12月16日起至2022年12月15日期间不得参与城投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任何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 年2月19日17时00分至 2021年3月12日09时00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http://ggzyjy.nantong.gov.cn)”;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不论何种原因招标文件的相关费用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各投标申请人须于2021年3月12日09时00分以前将网上投标电子标书(已加密文件)上传至网上招投标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确定发包价随机抽取□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9.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启东市新城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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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启东市林洋路1099号
| 地址:启东市亿丰商城D馆15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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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沈玲玲
| 联系人:袁冬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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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513-68034008
| 电话:0513-83868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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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启东市新城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章)
负 责 人:
招标代理人: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负 责 人:
2021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