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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苏南运河常州段荷园里—西口门段航道疏浚工程施工项目 项目 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以 交港航养〔2021〕1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常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 常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项目概况
苏南运河常州段2017年全面建成三级航道,为运河沿线经济发展提供了有效保障,产生了巨大社会经济效益。苏南运河常州段为淤积性航道,大量上游及长江来沙在常州段航道沉淀淤积,为了保障航道安全畅通,省厅港航中心将该段航道疏浚工程列入2021年航道养护专项工程。项目预算约2000万元。按照三级航道标准疏浚航道约13公里,桩号为0K+000~13K+049,疏浚土方约55.3万方。设计疏浚底宽60米,水深3.2米,疏浚底高程▽-2.60(85国家高程系统),水下边坡1:4。
2.2招标范围及内容
本次招标共设1个标段,即2021-SNYHSJ-SG标段,招标范围为上述航道范围疏浚工程的施工以及为实施上述施工所必须的临时工程,具体实施内容以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工期:210日历天, 2021年3月25日-2021年10月20日(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开工令为准)。
3.投标资格要求
3.1企业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中生成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60分;
(3)业绩要求:2016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至今,至少完成过一个航道疏浚土方35万方及以上施工项目业绩或至少完成过一个航道工程(其中合同内容中须包含航道疏浚土方,土方数量35万方及以上)施工项目业绩;
(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的信用等级评价(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为准)为B级或以上级别;投标人不存在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苏交监察〔2007〕13号)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
3.2人员要求:
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和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2016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至今,至少担任过一个航道疏浚土方35万方及以上施工项目或至少担任过一个航道工程(其中合同内容中须包含航道疏浚土方,土方数量35万方及以上)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含副职)或项目总工;
b、项目总工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和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2016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至今,至少担任过一个航道疏浚土方35万方及以上施工项目或至少担任过一个航道工程(其中合同内容中须包含航道疏浚土方,土方数量35万方及以上)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含副职)或项目总工;
c、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无在建工程(若投标过程中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有在建工程,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备案更新至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并更换符合要求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若评标公示过程中经查处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有在建工程,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d.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
e.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需提供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六个月(2020 年7月-2020年12月)社保缴费证明。(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招标文件获取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218.2.208.148:9092/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图纸每套售价50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 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不组织,自行踏勘;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不组织,自行踏勘。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厅门户网站、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常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常州宇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丽华北路 2 号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368号906室
邮政编码:213004 邮政编码:213022
联系人:杨文荣 联系人:吴丹
电话:0519-89607730 电话:0519-5185053
8、其他
8.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应于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上传加密投标文件,并按时解密。
8.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价法”。
8.3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3)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 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 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25-58182190。
(4)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5)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
(6)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 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承接项目;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相关业绩。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
(7)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 号)规定,投标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 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8.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未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标段预约无效且不接收其该标段投标文件。
(2)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本公告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含澄清和限价),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澄清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议。
(2)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第一信封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第一信封的解密。
(3)《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水运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由投标人自购。
(4)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常州市锦绣路2号1-1号楼)公开开标,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不需到场。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5)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开标结束后,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系统里投标文件第二信封解密时间。投标文件第二信封解密开始时间可能因评标流程而推迟,但不会早于系统公布的时间。
(6)二次开标会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不需到场。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第二信封的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包括一次开标和二次开标)如遇到系统问题无法准时开标,招标人将延后开标时间,并通知投标人。
8.6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凡涉及需要签字的地方全部修改为“签字或电子签章”。
8.7 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复印件”、“原件”的地方全部修改为“原件的彩色扫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