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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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岳普湖县城市规划展览馆改造项目EPC已经由岳发改【2021】3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岳普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岳普湖县城市规划展览馆改造项目EPC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1000.00万元,评标办法为设计施工一体化(含设计方案)综合评估法。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岳普湖县
2.工程规模:建设规模改造城市规划展览馆1300平方米。建设内容为对现有科技多媒体技术、数字沙盘、多功能影院、互动屏以及展馆总控等进行改造,并对原有装饰部分和安装工程进行设计和布展施工,供热、空调、中控系统等附属设施设备改造。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YPH20210219102900101001
岳普湖县城市规划展览馆改造项目EPC
建设规模改造城市规划展览馆1300平方米。建设内容为对现有科技多媒体技术、数字沙盘、多功能影院、互动屏以及展馆总控等进行改造,并对原有装饰部分和安装工程进行设计和布展施工,供热、空调、中控系统等附属设施设备改造。本次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含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后期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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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3.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国展览馆协会颁发的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中国展览协会颁发的展览工程二级资质;同时具有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拟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注册建筑师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施工负责人需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自治区区外企业需提供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且项目负责人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
四、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1年02月19日至2021年03月10日,每日上午10:00至,下午至19:30
2.领取方式: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4.保证金子帐号:
五、其他说明
1、资金为:援疆资金、债券资金、自筹资金等多种方式筹措解决。2、投标单位请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通过其他途径取得的招标文件不可参与投标。3、因投标单位错失下载招标文件而未能参与投标,造成的后果自己承担。4、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网站及时发布,修改或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5、具体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时间为准。6、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定标办法。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岳普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文嘉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岳普湖县
地址:
喀什市团结路168号(辰丰楼3楼)
邮编:
邮编:
844000
联系人:
马中民
联系人:
哈力克江
电话:
15292918767
电话:
18097965678
传真:
传真:
09982987777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38966518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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