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土地发展中心委托发布,2021-02-10,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佛山顺德区伦教良仁涌水闸至三洪奇大桥堤段水环境提升改造工程一期,所属区域:广东-佛山-顺德区,所属行业分类:水闸,招标代理: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土地发展中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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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顺德区伦教良仁涌水闸至三洪奇大桥堤段水环境提升改造工程已由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顺发改资[2021]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土地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顺德区伦教良仁涌水闸至三洪奇大桥堤段水环境提升改造工程(一期)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顺德区伦教
2.2项目建设规模:顺德区伦教良仁涌水闸至三洪奇大桥堤段水环境提升改造工程位于顺德区伦教街道,地处顺德水道南岸。本工程拟对伦教街道良仁涌水闸至三洪奇大桥段堤防进行加固整治,提升外滩地景观绿化。本工程水利部分拟对总长2.18Km的第一联围(良仁涌水闸到三洪奇大桥段)旧有堤防进行加高培厚,满足现有防洪标准,并增设照明设施。其中良仁涌水闸到旧广珠公路段(约1公里)的堤顶设7.0m宽防汛道路,堤外坡脚增设3.5m宽的自行车道和人行道;旧广珠公路到三洪奇大桥段(约1公里)的堤顶设14.0m宽防汛道路,堤顶外侧增设3.5m宽的自行车道和人行道。堤防采用填土培厚的形式加固,建设总长度2.18Km。加固后迎水侧坡比为1:3.0,背水侧坡比为1:2.5,堤顶总宽度不小于8.0m。滩地绿化提升部分改造范围总面积约为5万㎡,绿化提升内容主要有场地整理、河岸改造、增设步道、绿化、景观小品、照明等。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与工程量清单。本工程堤防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列为2级堤防,相应的主要建筑物为2级,次要建筑物为3级。
2.3计划工期:8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计划开工日期为2021年3月,计划竣工日期为2021年6月,实际开工日期以本工程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本招标项目为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堤防工程、堤外滩地进行绿化提升、施工临时工程等一系列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相关资料为准。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37129214.41元。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
2.6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
格标准。
2.7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4.2.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诚信登记要求
4.4.1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必须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登记备案。
4.4.2凡是参与我市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均应按照省水利厅《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管理办法》及《佛山市水务局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的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在省水利厅水利档案系统录入和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登记备案。
4.4.3凡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水务局门户网站、市水务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或广东省水利厅门户网站、省水利工程建设信息网站公布禁止参加市内或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我市水利工程的投标。
4.5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级)职称,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水利水电专业一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件或电子证照件)。
4.5.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的人员中选取,需提供登记备案信息网页件(或网页截图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5.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0年8月
至2021年1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5.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专职安全人员1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件或电子证照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0年8月至2021年1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7.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在处罚期内)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7.6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1年2月10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74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人采用现金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3月12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1年3月12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
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区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具体会议室以交易中心大厅电子公告栏显示为准))。
7.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中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土地发展中心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
邮编:/
联系人:郭工
电话:0757-23627803
传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碧桂城市花园中区一座23楼
邮编:528000
联系人:齐工
电话:0757-83939027
传真:0757-83939018
电子邮件:265513472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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