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佛山市三水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发布,2021-02-10,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佛山塘西大道三期南延线(S263广海大道-进港路段)工程-电力管线迀改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勘察、设计,所属区域:广东-佛山-三水区,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佛山市宏广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佛山市三水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佛山市塘西大道三期南延线(S263广海大道-进港路段)工程已由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佛发改资〔2020〕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三水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现对该项目的电力管线迀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勘察、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三水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
塘西大道南延线改建起点位于三水大道南,路线沿着东北方向穿光昆高速,至四村、六甲。横穿东平水道,在西吴处横穿广三高速、云庭大道东。路线总长10.8km,采用沥青砼路面结构。建设规模:采用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双向六车道,路基宽为32米。现需对项目延线电力线路实施迁改。
1、塘西大道南延线高压线路迁改工程:220kV光洲甲乙#32塔、220kV洲榄线#04、#05、#06塔、110kV洲石甲乙线#06塔共5基塔位于塘西大道南延线改建红线范围内,需将上述铁塔迁移到红线外。涉及220kV光洲甲乙#30-#34、220kV洲榄线#02-#07、110kV洲石乙线#04-#08等3段线路改造。
2、塘西大道三期南延线 10kV 及以下电力迁改工程:拟建塘西大道三期南延线工程境内共计13 处现有10kV及以下架空线路或电缆线路交叉或临近,涉及的10kV 及以下线路与高速公路的关系不满足规程规范的要求,需对该部分10kV及以下线路进行迁改,涉及到的10kV 线路共9条,采用电缆或架空线路的迁改方案。
2.3 本项目总投资约13600.00万元,本次招标估算价780.00万元。
2.4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勘察、设计周期:60 日历天,其中各阶段时间要求:
(1)签订协议后20 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附图、可行性研究报告估算报告件;
(2)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后20 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等设计文件;
(3)施工图经过审图部门审批后20 日历天内根据意见完成最终施工图设计成果(含施工图预算);
(4)工程通过供电部门验收后20 日历天内完成竣工图设计成果交付及移交;
(5)中标人应在签订协议后规定的周期内,完成本项目的设计任务,并提供相应后续服务工作,提交相应的设计文件。
(6)如设计周期因具体的设计进度时间有修改的,以招标人确定的具体设计周期时间为准。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开展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现场技术服务和竣工图编制、设计配合结算及总结算报告编制、电子化移交、竣工线路复测等工作。承包人须提交符合设计规程的成果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各阶段设计方案成果的PPT、PDF、CAD电子版、图纸等)。其中,工程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配合三个阶段。工程勘察内容:整个项目地质勘察、工程测量、物探工作(含岩土地质钻探、测量、物探等的初测、定测)等。
2.6 承包方式:固定折率包干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勘察设计准则和相关规范要求,满足招标人的功能需求,并通过招标人及有关部门或专业机构的审查。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网址:http://www.tzxm.gov.cn/index.html)的工程咨询单位名录上,且同时具备以下①或②其中一项: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4.2.2投标人须在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或南方电网办理电网建设工程诚信备案登记。
4.2.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无违规违法行为,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当日为准)。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4.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电气(电力)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级)职称。
4.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0年8月至2021年1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电气(电力)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级)职称。
4.6.2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0年8月至2021年1月)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7.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 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9 对投标人企业承担过的类似业绩要求
4.9.1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承担过一项类似电力线路的新、改扩建工程设计工作。
备注:
(1)“承担过”是指:所承担的项目正在实施中或所承担的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或投产使用。
(2)项目时间的认定:①正在实施的项目:以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同时提供了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②已完成的项目:以竣工验收报告或投产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中注明的时间为准(如同时提供了竣工验收报告和投产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则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
(3)业绩证明材料:包括①正在实施的项目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②已完成的项目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投产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需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如果上述资料未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及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由业主出具的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10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1年02月10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3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0.00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帐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时:要求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的,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函原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1年3月11日09时00分,截止时间:2021年3月11日0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1年3月11日0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
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2号楼)。
7.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三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相关栏目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法。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三水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佛山市宏广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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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健力宝南路43号
|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石龙南路1号嘉邦国金中心1座2103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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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528100
| 邮 编:52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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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黎先生
| 联 系 人:梁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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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757-87733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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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2 月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