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评审步骤:1、评标价的确认: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报价进行核查、调整,包括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政府采购政策进行的价格扣除。
(1)价格调整: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内容,特别是对招标范围的理解发生误差,有子项漏报的(即该投标人投标报价为漏项报价),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按漏项子项和相关标准(有规定标准的按规定标准,无规定标准的按相应的本次招标中最高的单价报价)计算出该投标人的投标调整价;
(2)价格扣除: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如有漏项报价,则为投标调整价)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办法计算其评标价。
2、评标基准价:评标价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
3、投标报价得分计算: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20分。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20。
4、有漏项报价的投标人,在按上述公式计算出其投标报价得分基础上,其漏项报价每低于投标调整价1%,再扣1分,得出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最终得分。若其最终中标,则中标价格为其投标报价,投标人应无异议,否则视该投标为无效投标。
5、物业管理费报价明细构成:
(1)人工费用【含项目负责人、水电、勤杂工、后勤人员、保洁人员等服务于本项目的各类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保等费用】项目负责人工资不得低于1380元/人/月,水电、勤杂工工资不得低于3093.17元/人/月,后勤人员工资不得低于1380元/人/月,保洁人员(含卫生垃圾外运)工资不得低于1380元/人/月,用人单位还必须承担社保等五险费用906.83元/人/月。以上费用必须满足芜湖市最低工资及五险相关标准及招标人要求,低于上述标准的,视作该投标为无效投标;
(2)本项目物业管理所有相关费用:行政费用(含办公用水电费、通讯费、办公用品费及其他办公费用)及其他费用;
(3)税金(根据各投标人实际缴纳的比例计提);
(4)服务期内易耗品费用;
(5)投标人利润;
(6)其他费用:绿化养护报价不得高于40000元,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注:1、最低评标价(含一个或同时多个)低于其他有效投标人的评标价平均值50%时,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作该投标为无效投标。
2、各投标人必须提供本单位(或在芜分公司)纳税鉴定表或纳税申报表复印件作为税金的计提依据,如有相关费税减免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纸质投标项目提供的复印件应能辨识内容和税务机关公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电子投标项目应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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