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委托发布,2021-02-09,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佛山南海区北村水系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智慧水务建设方案设计,所属区域:广东-佛山-南海区,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南海区北村水系流域治理项目(下称本项目或北村水系) 已由 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南发改资【2019】12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南海区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划拨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智慧水务建设方案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北村水系流域是南海区最大的水系,位于广佛交界的重点区域,地跨狮山、里水、大沥三镇,总面积约246.79km2,内有雅瑶水道、大范河、松岗河、机场涌、丰岗公涌等32条主(支)干河涌及其有关的支毛涌。
北村水系智慧水务项目以“互联网+现代水利”的新思维,采用GIS、物联网、大数据等先进信息技术手段,以完善现场数据采集系统和管理平台建设为抓手,建设北村水系智慧水务管理系统,实现对北村水系流域的智能监控与管理、闸站群联合调度、信息公开,智能预警、应急处置能力等。本项目为北村水系智慧水务建设方案设计,智慧水务项目估算建安工程费约为3.9亿元。
2.3设计周期:
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方案设计工作并具备评审条件,向招标人提交相关初步成果。在方案设计通过评审后15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最终设计成果文件。
2.4 本招标项目共分 1 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费率):
本项目的招标内容包括:包括本项目的方案设计以及后续服务。
设计费的投标费率上限为:1.640%。
2.5承包方式:√固定费率包干 □固定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6质量要求:满足下一阶段设计的需要,符合国家、广东省、佛山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并具备评审条件及符合约定要求。
2.7建设内容:北村项目智慧水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信息采集系统建设、网络传输系统建设、智慧水务管理中心建设、管理应用平台建设和综合应用建设。其中管理应用平台是整个智慧水务项目的大脑,是管理系统的核心。
(一)管理应用平台。本平台建设的主要信息包括基础地理信息、水文气象历史数据、水务设施基础信息、运行管理及监测信息以及应急会商信息等。除满足北村水系管理外,应具备以下功能:
①通过数据分析、数据处理、数据共享和空间计算功能,将全区水利工程的地理信息、水雨情、水资源水环境监测、工程分布、重点闸站泵站运行状态等重点工程三维模型等,,形成“一张基础图”的多源数据集成,与南海区“数字政府”、“城市大脑”等政府系统进行对接。
②系统扩展及兼容。针对即将建设的新水系项目,新建项目智慧水务工程纳入本平台管理。另外,全区已建成的类似项目能接入本系统的尽量接入,不能接入本系统的应进行兼容改造、开发,尽量使其能够接入本系统,全区智慧水务工程管理一体化。
③其他。智慧水务项目应具备政务管理功能。
(二)信息采集系统。包括水雨情监测系统、水质自动监测系统、闸站现地控制系统、分散智能监控系统、调蓄池监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利用物联网技术,把传感器设备装在水源、供水、排水、污水以及闸阀泵等系统中,实时监测、监视或监控水雨情、流量、液位、水质、水压、水温、闸阀泵运行状态等信息,并进行数据收集与处理。其功能定位处于智慧水务建设的信息获取端,是信息工程与实体工程间的接口。
(三)网络传输系统。通过光纤、超短波、移动通信、互联网、无人机、卫星等方式进行数据的传输。
(四)数据资源系统。在整合基础地理空间信息、水利基础信息的基础上,接收各类型现地控制站传输数据形成数据资源系统,并具备存储能力,以便具体应用。
(五)业务应用系统。业务应用系统是通过对数据加工分析,并在此基础之上建立插件式、开放、可扩展动态业务体系,实现水资源管理调度系统、水质监测预警系统、闸站监控调度系统、管网智能监管系统等方面的功能,提供可靠的智能化管理服务。
(六)智慧水务管理中心。充分利用现有机房、网络资源、信息资源等软硬件环境的基础上,通过整合、补充和完善,建立北村水系智慧水务管理中心。通过智慧水务管理中心,实时监控闸站工程运行状态,监视河涌水位、水量与水质情况,并实现应急现场数据实时采集、传输,掌握突发事件发生发展状况,进行应急决策和指挥。
(七)综合应用系统。包括但不限于综合管理子系统、防洪预警子系统、施工管理子系统、应急管理子系统等。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具有事业单位登记机构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4.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自行确定牵头人,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个。
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联合体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投标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2.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进行本工程方案设计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其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4.2.2.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设计款的支付。
4.2.2.5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委派)
4.3.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水利工程或软件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4.3.2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
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4.4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人,可由联合体任一单位提供)
投标人近5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往前顺推,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时间为准)承担过信息化项目设计工作,且项目投资金额在200万以上(含200万)。
注:a、以上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以下复印件: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
b、如上述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不能清晰反映项目规定的关键特征信息的,还须提供业主证明文件(加盖业主单位公章);
c、如以上业绩要求的设计内容包含在总设计工作中或由联合体单位中标,须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或业主证明文件(加盖业主单位公章)。
4.5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4.5.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5.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5.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5.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5.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1年 2 月 9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化综合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 和WORD 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 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1年3月4日8时30分,截止时间:2021年3月4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1年3月4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 3楼开标二室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8号)。
7.3依据《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有序恢复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南资管办[2020]1号)的相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取消投标人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环节,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开。
疫情防控期间,提倡非本地(佛山市内)的投标人委托本地(佛山市内)的分支机构、办事处的人员或本地的其他人员为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须凭以下文件递交投标文件: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②授权委托书原件、③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④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为牵头人)的授权代理人非投标人本单位已取得有效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的人员,需提供投标人的任一有效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员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交以上资料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foshan.gov.cn/)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foshan.gov.cn/)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的投标人不足3 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 人,或经评审的合格投标人少于三人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本次招标采用两阶段评标定标办法。
11.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佛山市南海区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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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融通路智富大厦31楼
|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碧桂园城市花园中区一座23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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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诚
| 联系人:丁素双、张小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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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757-86086276
| 电话:0757-83939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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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0757-83939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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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szgj2012000@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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