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为委托发布,2021-02-09,公告主要内容为:江北区重庆轨道交通4号线(民安大道-石船)PPP项目工艺设备(包1)采购,所属区域:重庆-江北区,所属行业分类:设备,招标代理:重庆联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为,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重庆轨道交通4号线(民安大道-石船)PPP项目
工艺设备(包1)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轨道交通4号线(民安大道-石船)PPP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市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铁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公司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江北区、两江新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一期工程民安大道站~唐家沱站,线路全长15.7km,设9座车站,其中地下站5座,半地下站2座,高架站2座。设唐家沱车辆段1座;该段已于2014年6月开工建设,并于2018年建成通车。
本工程为四号线二期工程:唐家沱站(不含)~石船站,线路主要位于江北区和两江新区龙盛片区,串连了唐家沱、鱼复工业园和龙兴工业园。四号线二期线路全长约32.6km,地下段长约21.01km(含铜锣山长达隧道一处,约2.8km)高架段长约11.48km,过渡段105m,全线共设15座车站,平均站间距约2.3km,其中,高架站5座,地下站10座,全线与四条轨道线路换乘,分别在干坝子站和生基堡与规划8号线换乘,复盛站与规划11号线换乘,普福站与规划14号线换乘。四号线二期设两座主变电所,分别位于干坝子站和普福站,设石船车辆段1座位于终点站石船站东北侧,占地面积约51.5万平方米,该车辆段与规划11号线车场共址。
四号线控制中心位于大竹林控制中心与轨道交通5、9、10、环线共享。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数量为预估数量,具体使用规格和数量根据施工进度可能会有适当调整,结算以实际验收的规格、数量为准。本次招标主要包括重庆轨道交通4号线(民安大道-石船)PPP项目工艺设备(包1)采购及伴随服务检测调试、安装督导等。具体招标内容、交货地点、交货期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4交货期要求:2021年4月—2021年11月(招标人有权根据工程的实际进度情况调整供货计划)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投标物资设备制造、经营范围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注册资金在10000万人民币及以上(或等值外币,按开标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换算)。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三证合一同等有效)。
注: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带二维码标识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注:投标人须提供其拥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证明文件,提供以下四项证明文件中的一种即可: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2.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的《税务登记证》副本;
3.已办理“多证合一”的企业需提供由其主管国税机关出具的一般纳税人税务事项通知书;
4.税务机关官方网站上的查询结果截图或税务机关出具的其他证明材料。
(3)投标人若是制造商,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体系认证证书;若是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并提供制造商有效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体系认证证书;
(4)投标产品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
(5)投标产品须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国内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具有法人资质)出具的运营业绩以及与运营业绩对应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等证明材料;
(6)以上提及的证书、检测报告须在有效期内;
(7)投标产品近五年(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由投标人自行承诺,编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中);
(8)起重升降类设备应提交厂家ISO9000认证书(有效期内),有效的生产许可证,产品样本,检验证书;生产企业应是国家定点生产该类产品的大中型企业;起重机系统应有经国家劳动部门检测合格并取得其颁发的使用许可证;
(9)机械设备应提交厂家有效的生产许可证,产品样本,检验证书,生产企业应是国家定点生产该类产品的大中型企业;
(10)非标设备应提供技术方案;提供主要零部件(如电机、液压件、电控组件)、材料(如钢材)等的生产厂家应有ISO9000认证书,产品样本,产品检验合格证;
(11)投标商所提供的设备的使用年限应不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的同类产品的使用年限。非标设备的使用年限在非标设备技术要求中规定。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与采购物资设备两条及以上国内城市轨道交通的供货业绩,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3000万元。须提供相应的中标通知书、购售合同封面、合同总价页、签字盖章页、销售合同完整清单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3.6本次投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如有)、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完成市场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导航栏“”页面中“市场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 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1年2月2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
4.3 招标人应于2021年2月2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发布澄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3月16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 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7.1 招 标人1:中铁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渝北区回兴服装城大道国际家纺城绣峰写字楼B8栋17楼
联 系 人:何先生
电 话:13635449991
7.2 招 标人2: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贵格两江总部城A5栋
联 系 人:向先生
电 话:18380322506
7.3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联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云柏路2号
联 系 人:王老师
电 话:023-61896023
2021年2月9日
重庆轨道交通4号线(民安大道-石船)PPP项目工艺设备(包1)采购
| ||
|
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
| 1239048087108090499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沙坪坝支行营业部
| 0304010120010019214021283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银行七星岗支行
| 150101040015152-109545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中山路支行
| 50050100414100000213-001120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花园新村支行
| 9558853100005735364
|
招标文件正文.pdf
[50000120210204025090101]重庆轨道交通4号线(民安大道-石船)PPP项目工艺设备(包1)采购.CQZF
石船车辆段工程车技术规格书.docx
石船车辆段工艺设备技术规格书.docx
本标段(包)采用电子化开评标,点击可下载最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