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钻探2021年煤层气施工区域录井现场辅助业务服务
渤海钻探2021年煤层气施工区域录井现场辅助业务服务招标公告
请投标企业务必以录井组小队的名义参与本项目招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和投标相关事宜,具体操作详情请仔细阅读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1:投标小队申请U-key操作手册。
招标项目名称:渤海钻探2021年煤层气施工区域录井现场辅助业务服务
招标项目编号:ORG613620210210-000-00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二、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录井现场辅助业务服务,2021年工作量以招标人实际部署工作量为准。本次招标预计需求满足服务能力施工组共30组。具体施工区域以山西长治、晋城及安泽等施工区域为主,但不限于上述作业区域。本次招标为定商定价不定量招标,招标人不承诺工作量,投标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4个标段。
标段号 | 区域 | 需求队伍组数(组) | 估算金额(万元) |
标段1 | 晋城 | 16 | 2000 |
标段2 | 长治 | 6 | 300 |
标段3 | 临汾 | 4 | 300 |
标段4 | 安泽 | 4 | 300 |
基本数据:
(1)施工区域:煤层气、致密气等施工区域
(2)井别:探井、评价井、开发井、水平井
(3)井型:以钻井地质设计为准
(4)井深:以钻井地质设计为准
(5)目的层:以钻井地质设计为准
(6)完钻原则:执行钻井地质设计
(7)井身结构:执行钻井地质设计
2、服务标准:本项目服务适用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名录:
(1)服务过程执行钻井地质设计;
(2)相关标准要求如下:
SY/T 6747 油气井核磁共振录井规范
SY/T 6294 录井分析样品现场采样规范
SY 6348 陆上石油录井作业安全规程
Q/SY 1295 录井队设备配备及工作环境规范
Q/SY 01128-2020 录井资料采集处理解释规范
Q/SY 02113 综合录井仪校验规范
Q/SY 01226 综合录井仪质量评定指标
Q/SY 02225 PDC钻头钻井录井技术规范
Q/SY 02227 气体钻井录井技术规范
Q/SY 02554 水平井录井技术规范
Q/SY 02555 井场录井资料远程传输技术规范
Q/SY 1637 红外光谱气体录井规范
Q/SY 1621 轻烃录井技术规范
Q/SY 1141 储集岩热解地球化学录井规范
Q/SY 02228 岩石热蒸发气相色谱录井规范
Q/SY 01089 入库岩心质量验收及管理规范
Q/SY 1862 元素录井技术规范
Q/SY 01024 录井资料质量评价规范
Q/SY 1759.5 工程技术业务计量器具配备规范 第5部分:录井
Q/SYBHZ 0854 DML综合录井仪
Q/SYBHZ 0250 综合录井技术规范
《石油天然气探井录井资料采集与整理操作规程》第三版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工程应依照本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执行。若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是在基准日后颁布的,且相应标准发生变更并成为合同文件中最严格的标准,则应按合同条款约定办理。
(3)服务质量要求:
1)录井资料合格率100%。
2)完井资料数据差错率≤1.5‰。
3)完井资料上交及时率≥99%。
4)录井剖面符合率≥90%。
5)油气显示发现率100%。
6)异常预报准确率 ≥90%;
7)录井资料优质品(一类)率≥98%。
8)完井资料归档及时率>98%。
4、服务期限:自中标通知书下发之日起至2022年3月1日。
5、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招标文件。
6、验收方式:由甲方组织验收人员对录井工程进行现场验收。
7、其它详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至少具有3组录井组录井现场辅助业务服务保障能力。
4、投标人录井组应符合或优于本项目设备及人员配备标准;
1) 符合附件录井设备配置要求,且主要配备设备出厂年限小于等于8年;
2) 每组操作服务人员至少6人,每组配置地质师、仪器师各1名;
3) 地质师、仪器师的文化程度为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
4) 地质师、仪器师从事本专业3年及以上,年龄22周岁以上;
5) 男不超过55周岁,女不超过45周岁;
6) 所有人员身体健康,无高血压、心脏病等不适宜野外工作的疾病(提供人员健康承诺书);
7) 地质师、仪器师的井控证、HSE证、硫化氢证持证齐全且在有效期内。
5、投标人及录井组2019至今未发生一般C级及以上工业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6、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投标人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等各级共享平台,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或者未被招标人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8、其他要求: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有效时间2021-2-1013:00:00 至2021-2-2223:59:59(北京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进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 www.cnpcbidding.com)点击“招投标平台”,登录平台后进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支队伍,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以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到账时间为准。
3、第一次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投标的企业请在网站自助注册后,投标人可选择远程或到指定地点办理投标U-KEY申领,详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门户相关通知公告。投标队伍U-KEY办理程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
4、投标人登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后,选择招标项目进行购买操作,若本招标项目进行了第二次招标公告发布,第一次招标已经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还需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再次购买。
5、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仅支持个人网银支付。请投标人安装调试完成付款银行支付插件后,再购买招标文件。详细操作步骤参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6、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7、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9、请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附件内容,如在严格按照投标人用户手册内容操作后,仍存在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再与平台运营联系。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应于2021年3月3日 9: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之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详细操作步骤参见投标人用户手册。
2、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签名、加密、上传及验签操作,并保证投标文件的完整性,若因投标文件编制、签名、加密、上传、验签等存在问题造成的责任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开标
1、开标时间:2021-03-03 09:0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
2、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本项目开标大厅。投标人可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交易平台本项目开标大厅观看开标仪式。
3、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电子解密期间,若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
七、联系方式
(1)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集团渤海钻探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集团渤海钻探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地址: 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二大街83号中国石油天津大厦
联 系 人:
项目负责人:刘荣庆,电话:022-65185912,邮箱:liurongqing@cnpc.com.cn;
其他联系人:崔露,电话:022-65185909。
本项目问题请先联系项目负责人,在联系不上的情况下可以与其他联系人进行联系,其他联系人会记录您的问题信息后反馈给项目负责人。
电子招标项目其他联系人:
(2)电子招标平台运营联系方式
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根据语音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座席),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八、资料费发票开具说明:
(1)请投标人务必于本项目开标后30日内,将开票申请函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招标机构财务人员邮箱,开票申请函和邮件的命名形式均为“投标人名称+开票申请”,未及时提交开票申请函的,招标机构有权不予开具发票;
(2)财务人员收到开票申请函后,将按照投标人在电子招标平台内登记的信息进行开票,请投标人在提交开票申请函前确认本企业在电子招标平台内的信息是否正确,因投标人信息有误造成开票信息错误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3)发票开具及领取存在特殊情况的,投标人应事先与财务人员进行沟通确认;
(4)资料费发票采取邮寄或自取的方式,采用邮寄方式的,邮寄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自行领取发票的,投标人应提前与财务人员联系确定自取相关事宜;
(5)每年12月31日为本年度开票截止日期,过了期限不再对上一年度的费用开票,也不可以将上一年度的资料费转到下一年度进行开票。
(6)财务人员联系方式
姓名:吴天琪
联系电话:022-65327476
邮箱:wutianqi@cnpc.com.cn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