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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黄猄涌北路市政道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广东黄猄涌北路市政道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全国
发布时间:
2021-02-09
详细内容:
本公告受佛山市南海三山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发布,2021-02-08,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佛山黄猄涌北路市政道路工程勘察设计,所属区域:广东-佛山-南海区,所属行业分类:勘察设计,招标代理: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佛山市南海三山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黄猄涌北路市政道路工程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资【2021】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南海三山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黄猄涌北路市政道路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三山新城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西起泰山路,东至港口路,路线总长约 1.21 公里,宽度20米,双向四车道,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40km/h。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市政道路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及绿化工程。

本工程建安费估算价6447.15万元,项目总投资估算7913.13万元。

2.3 勘察设计周期:100个日历天。

①必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0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供初步设计文件、概算报告及地质勘查报告;

②初步设计通过评审后35个日历天内,中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

③施工图审核完成后15个日历天内,中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修编图纸、施工图预算报告。

投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在招标人规定的设计周期内,完成本项目的勘察设计任务,并提供相应后续服务工作,提交相应的设计文件。

2.4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本项目勘察设计工作范围包括:工程勘察(含地质钻探、测量、物探)、初步设计、概算报告编制、专家评审、施工图设计、重大危险源(专家评审)专项方案设计、交通疏导专项方案设计、施工图预算报告编制等相关的勘察设计咨询工作及上述工作的后续服务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配合完成国土、规划等行政部门报审、报建工作,施工配合、设计变更、竣工验收等)。

本项目投标费率最高限价为:2.55%。

2.5承包方式:R固定费率包干£固定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

2.6质量要求:

2.6.1勘察质量要求: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规划、选址、设计、岩土治理和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深度要求。

2.6.2设计质量要求:满足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勘察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符合要求)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第①点和第②点资质: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②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4.2.2 本项目接受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招标接受独家申请或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以具备第4.2.1款中第①项资质且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为牵头人)。所有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单位。

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2.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勘察设计费用的支付。

4.2.2.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符合要求)

4.4.1 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编制城市道路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文件时,提供“佛山市公共资源化综合平台”中城市道路诚信档案信息的网页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资料。投标人提供的城市道路诚信档案信息与“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查询的诚信档案信息不一致的,以“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查询的诚信档案信息为准。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件。

4.4人项目负责人

4.4.1 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级)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4.2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4.5对投标人企业承接过的类似设计业绩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在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须独立承接过至少1项合同总投资(或建安费)为5000万元或以上的道路工程设计业绩,必须提供设计合同复印件。如投标人提供的设计合同不能反映工程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则应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加以辅助证明(其他证明材料可以批复文件或业主证明或中标通知书)。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符合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1年2月8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3.28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采用现金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开始时间:2021年3月9日8时30分,截止时间:2021 年3 月9 日9 时30 分。

7.1.2开标时间:2021年3月9日9时30 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开标一室301)(地址: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8号)。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递交投标文件,并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场。递交投标文件时,授权代理人须提交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授权代理人非投标人的交易员,还须另行提交投标人一名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员身份证复印件(交易员在佛山市公共资源化综合平台的授权期限须在有效期内)。

注:疫情防控期间,提倡非本地的投标人委托本地分支机构、办事处的人员或本地的其他人员为授权代理人,纸质投标文件可通过邮寄的方式寄给授权代理人。

7.4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代理人进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者一律不得进入;投标人代表未佩戴口罩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7.5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三山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港口路三山科创中心c7座6楼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幢10层

邮编:528200

邮编:528200

联系人:黎莹

联系人:陈彩凤、潘远秀

联系电话:0757-86789003

电话:0757-86361691



传真:0757-86368680



电子邮件:nhhongzhen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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