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1-02-08,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深圳田背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学校可研、设计,所属区域:广东-深圳,所属行业分类:学校,招标代理: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招标编号:44031020210015,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田背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学校
项目编号:44031020210015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田背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学校(可研、设计)
招标项目编号:44031020210015001
工程类型:设计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投标报名
是否预选招标:否
标段:田背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学校(可研、设计);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2021-02-08 09:00 至 2021-03-26 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1-02-21 17: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1-02-22 17: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市龙华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管理中心
经办人:羽工
办公电话:0755-23332763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经办人:丁工
办公电话:13662585676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
标段编号:44031020210015001001
标段名称:田背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学校(可研、设计)
受理报名时间:2021-02-08 09:00至2021-02-24 18:00
招标部分估价:937.87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管线迁改(若有)、施工配合、竣工图编制、绿色建筑设计、海绵城市设计、建筑智能化设计、装配式建筑设计等全过程设计以及设计施工阶段BIM技术应用。承担与设计相关的安全评估咨询、交通影响评价、多媒体制作(若有)、专家评审、会务等费用。另须充分考虑现场条件,并在设计中体现(如苗木迁移或砍伐、地下构筑物拆除、硬化地面破除等)。 其中绿色建筑内容按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国家二星级以上(含二星级)或深圳市银级以上(含银级)标准进行设计,绿色建筑研究与设计专篇内容(包含绿色建筑咨询及认证);海绵城市内容须满足《深圳市海绵城市规划要点和审查细则》设计要求;装配式建筑技术标准应当按照《深圳市装配式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18-2020)》的要求实施,满足《深圳市装配式建筑评分规则》。具体的范围及内容必须要符合相关标准、规范、法律法规的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中标单位提供高设计水准的成果,否则甲方可以建议中标单位进行专业分包,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设计内容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合同条款”。
招标范围:建筑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服务;
竣工图编制;
其他:绿色建筑设计、海绵城市设计、建筑智能化设计、装配式建筑设计(若有)
主要投标成果:展板;演示文件;
计划总投资:37700 万元
工程地址:深圳市龙华区
评标方法:记名投票法
定标方法:直接票决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投标报名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周期:无
投标补偿:给予未中标的2名中标候选人(在直接票决定标程序中票决结果排名第二和第三名的投标人)投标补偿,其中,第二名补偿人民币12万元、第三名补偿人民币8万元,中标单位及其他投标人不予投标补偿。(注:若票决结果出现两个第二名,则该两名投标人平分投标补偿金额,每名投标人补偿人民币10万元;已支付投标人投标补偿的投标设计方案应无条件供招标人使用,招标人有权无偿采纳及吸收其方案进行方案设计调整及优化。)投标补偿由中标人支付,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投标报价)中。中标人应在收到招标人第一次支付设计费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2名中标候选人全额支付投标补偿。
投标保证金:10 万元
项目概况:项目总用地面积24478平方米,拟建设一所54班学位九年一贯制学校。总建筑面积约5.3787万平米,总投资约37700万元,暂定建安费为32045万元。
企业资质要求:
无
其他资质:具备国家住房和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或以上资质(若以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参与投标,须满足与《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本项目相应资质对应的人员配置要求)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业绩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其他:本项目拒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1.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挂靠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4.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未改正的; 5.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6.被建设或者交通部门信用评价为红色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 7.近3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 8.近2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9.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挂靠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 10.投标申请人被国家建设部等有关部委、广东省和深圳市政府有关部门其中之一明令取消投标资格。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 2.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3.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招标文件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