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鹤岗市工农区等5个区2021年老旧小区楼本体改造工程及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黑龙江省鹤岗市工农区等5个区2021年老旧小区楼本体改造工程及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黑龙江省 |
发布时间: |
2021-03-05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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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鹤岗市工农区等5个区2021年老旧小区楼本体改造工程及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TCL-ZB-216031
1.招标条件
黑龙江省鹤岗市工农区等5个区2021年老旧小区楼本体改造工程及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鹤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鹤发改投资[2021]11、12、13、14、15、24、25、26、27、2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鹤岗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及地方自筹,资金比例30%(中央),70%(地方)。招标人为鹤岗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鹤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鹤岗市工农区等5个区2021年老旧小区楼本体改造工程及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2.2建设地点:
(1)黑龙江省鹤岗市工农区水产小区、工农开发小区、房产小区、新鹤小区、南检小区、林业小区以及单体楼小区内;
(2)黑龙江省鹤岗市南山区邮局楼、独身宿舍楼、综合楼B栋、综合楼A栋、董洁综合楼内;
(3)黑龙江省鹤岗市向阳区人防小区、新华小区、粮食小区、一马路小区、光明小区和单体楼小区内;
(4)黑龙江省鹤岗市兴山区红卫小区B栋、红卫小区C栋、兴山区综合楼内;
(5)黑龙江省鹤岗市兴安区的集资楼、东升楼小区内。
2.3建设规模:
2.3.1本体楼改造工程部分
(1)主要对鹤岗市工农区水产小区、工农开发小区、房产小区、新鹤A小区、南检小区、林业小区以及单体楼小区内的楼房本体进行改造。改造小区总占地面积27639.6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5931.76平方米,改造总户数1096户。改造屋面防水工程14636.08平方米,更换落水管3657米,出屋面烟道及排气孔修补74个,外墙保温及粉刷工程59178.31平方米,建筑外窗更换工程5970平方米,拆除及更换单元门74樘,楼梯间地面维修1700平方米、楼梯间墙体粉刷工程16860平方米、室内楼梯扶手粉刷4150米,安装楼梯间声控灯630只、安装电表箱74台,通讯线路梳理3360米。
(2)主要对鹤岗市南山区邮局楼、独身宿舍楼、综合楼B栋、综合楼A栋、董洁综合楼的楼房本体进行改造。改造小区总占地面积10794.8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4013.65平方米,改造总户数320户。改造屋面防水工程4400平方米,更换落水管1136米,出屋面烟道及排气孔修补23个,外墙保温及粉刷工程16850平方米,建筑外窗更换工程1958平方米,拆除及更换单元门23樘,楼梯间地面维修950平方米、楼梯间墙体粉刷工程4420平方米、室内楼梯扶手粉刷1100米,安装楼梯间声控灯181只、安装电表箱23台,通讯线路梳理1200米。
(3)主要对鹤岗市向阳区人防小区、新华小区、粮食小区、一马路小区、光明小区和单体楼小区内的楼房本体进行改造。改造小区总占地面积31219.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9579.22平方米,改造总户数1165户。屋面防水工程15220平方米,更换落水管4256米,出屋面烟道及排气孔修补87个,外墙保温及粉刷工程52450平方米,建筑外窗更换工程9800平方米,拆除及更换单元门87樘,楼梯间地面维修2200平方米、楼梯间墙体粉刷工程19300平方米、室内楼梯扶手粉刷4800米,安装楼梯间声控灯840只、安装电表箱46台,通讯线路梳理5860米。
(4)主要对鹤岗市兴山区红卫小区B栋、红卫小区C栋和兴山区综合楼的楼房本体进行改造。改造小区总占地面积14018.6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6135.12平方米,改造总户数466户。改造屋面防水工程5958.49平方米,更换落水管1770米,出屋面烟道及排气孔修补33个,外墙保温及粉刷工程24090.08平方米,建筑外窗更换工程4100平方米,拆除及更换单元门33樘,楼梯间地面维修1300平方米、楼梯间墙体粉刷工程10800平方米、室内楼梯扶手粉刷2100米,安装楼梯间声控灯283只、安装电表箱33台,通讯线路梳理2600米。
(5)主要对鹤岗市兴安区单体楼小区集资楼、东升楼的楼房本体进行改造。改造小区总占地面积4214.3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716.75平方米,改造总户数144户。改造屋面防水工程1956.3平方米,更换落水管420米,出屋面烟道及排气孔修补10个,外墙保温及粉刷工程7220平方米,建筑外窗更换工程760平方米,拆除及更换单元门10樘,楼梯间地面维修460平方米、楼梯间墙体粉刷工程2200平方米、室内楼梯扶手粉刷380米,安装楼梯间声控灯80只、安装电表箱10台,通讯线路梳理480米。
2.3.2配套基础设施部分
(1)主要对鹤岗市工农区水产小区、工农开发小区、房产小区、新鹤A小区、南检小区、林业小区和单体楼小区内的配套基础设施进行改造。改造小区内硬化铺装面积4597.62平方米,改造停车场面积4365.5平方米,拆除重建道路面积755.96平方米,更换围栏112.48米,绿化面积712.35平方米,重建排水井12座,更换室外排水管线135米。
(2)主要对鹤岗市南山区邮局楼、独身宿舍楼、综合楼A栋、综合楼B栋内配套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小区内改造硬化铺装面积3704.92平方米,改造停车场面积980平方米,绿化面积626.73平方米,重建排水井2座,更换排水管线20米。
(3)主要对鹤岗市向阳区人防小区、新华小区、粮食小区、一马路小区、光明小区和单体楼小区内配套基础设施进行改造。改造硬化铺装面积7005.24平方米,改造停车场面积8258.6平方米,拆除重建道路面积1379.24平方米,绿化面积785.21平方米,更换小区围栏320.93米,重建排水井24座,更换排水管线1180米。
(4)主要对鹤岗市兴山区红卫小区B栋、红卫小区C栋和兴山区综合楼配套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小区内硬化铺装面积1793.54平方米,改造停车场面积5500平方米,绿化面积766.6平方米,重建排水井17座,更换排水管线160米。
(5)主要对鹤岗市兴安区的集资楼、东升楼配套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小区内改造硬化铺装面积280平方米、改造停车场面积1554.51平方米、重建排水井9座、更换室外排水管线140米。
2.4服务期:自签订合同至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作完成。
2.5质量标准:符合各专业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黑龙江省鹤岗市工农区等5个区2021年老旧小区楼本体改造工程及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含本工程项目管理、招标采购、设计、监理、造价咨询及参与建设单位绩效评价考核工作等服务内容,具体如下(包括但不限以下服务内容):
2.6.1项目管理:包括项目报批、设计管理、招标采购管理、参建单位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投资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环境管理、风险管理、现场管理、验收管理、运营管理、其他管理等。
2.6.2招标采购代理:完成本项目施工招标、材料和设备釆购及相关服务等工作。
2.6.3工程设计:完成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服务工作。
2.6.4工程监理:完成本项目施工、竣工验收至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6.5造价咨询:完成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全过程造价控制、竣工结算审核及与本工程造价方面相关咨询服务。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注册的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所需服务的法人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试验检测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及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或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上述要求为对投标人设计专业资质的最低要求,如投标人具有不低于上述要求的设计行业资质或设计综合资质均予以认可。
(2)监理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造价咨询资质: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乙级及以上工程造价咨询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3.2.2联合体内成员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
3.2.3联合体资质要求如下:
①联合体中出具设计资质的一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及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或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注:上述要求为对投标人设计专业资质的最低要求,如投标人具有不低于上述要求的设计行业资质或设计综合资质均予以认可。
②联合体中出具监理资质的一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③联合体中出具造价咨询资质的一方,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乙级及以上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3.2.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注:本项目只需联合体牵头人一方在报名。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3.1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和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且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在投标人本企业注册,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并同时提供本企业为其连续缴纳3个月(2020年12月至2021年2月)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未联网企业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未联网证明及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如提供虚假信息,其投标将被否决)。
注:本项目总负责人以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授权一人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在具备相关资格条件的情况下可兼任专业负责人。
3.3.2项目管理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3.3招标代理采购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3.3.4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执业资格。
3.3.5监理负责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执业资格。
3.3.6造价咨询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3.4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
3.4.1监理管理机构人员:总监1人、土建监理工程师3人、水暖监理工程师1人、电气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5人、安全监理工程师2人。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有监理人员培训证书;监理员应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中专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监理人员培训证书。
3.4.2本次招标不对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数量及构成做严格规定(监理班子除外),但投标人必须根据本工程特点投标人自行配备各专业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总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
(2)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总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近三年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在黑龙江省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企业名单内(官方查询网址①http://zfcxjst.hlj.gov.cn/plus/view.aspx?aid=50601②http://zfcxjst.hlj.gov.cn/plus/view.aspx?aid=50738)的投标人执行黑建函〔2018〕461号文件且只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证明文件扫描件,以证明其企业满足本项目全部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
(2)项目总负责人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和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及并本企业为其连续缴纳3个月(2020年12月至2021年2月)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未联网企业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未联网证明及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如提供虚假信息,其投标将被否决);
(3)专业负责人及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承诺书;
(4)信誉承诺书;
(5)控股管理关系承诺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1年3月4日13时00分至2021年3月11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招标文件每套500元。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在线支付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25日9时30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开标方式
6.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6.2开标时间为2021年3月25日9时30分。
7.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鹤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0468-3415813。
9.3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电子投标工具“”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新版评标系统软件技术支持电话:147980270008。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鹤岗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
地址:鹤岗市工农区华夏路17号
联系人:吉先生
电话:0468-3344285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
电话:0451-82375252
联系人:李瑞、温智伟
电子邮件:90493862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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