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福州市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拟向社会公开采购2021年度视频拍摄服务供应,欢迎符合资质的供应商报名参与。
一、采购项目
福州市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2021年度视频拍摄服务供应
二、项目最高限价
本次采购以拍摄单个次数(单次拍摄以一人一机位半个自然日计算)为报价单位,单次采购最高报价限价为人民币1500元。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1.服务内容
供应商按我中心实际工作需求,提供视频拍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人员、设备及必要交通工具在指定的地点进行拍摄)。服务涵盖视频拍摄、剪辑和后期处理,所形成的影像资料应在剪辑处理后3个工作日内以固件形式提交(具体以当次活动要求为准)。
2.视频品质要求
(1)视频画质:拍摄原始素材为4K,成片画幅比例为16:9,分辨率1920*1080以上、MPEG4格式。要求做到镜头运动平滑流畅,正常拍摄的镜头无明显抖动、卡顿和摇晃,分镜过渡自然,不得出现虚焦等明显拍摄瑕疵。
(2)视频音质:要求做到现场同期声、采访同期声收音清晰,无失真、无噪声杂音干扰,无音量忽大忽小现象。
四、供应商要求
1.供应商应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在福州市域内能正常开展业务工作的,能独立签订合同和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其营业范围须包括但不局限于视频拍摄制作服务。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五、响应文件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以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已经完成三证合一并办理新版营业执照的供应商,需提供新版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及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以上文件及项目报价单盖章装袋后密封,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公章或密封章。请于2021年3月5日下午18:00前将相关材料寄至我中心。逾期收到或者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六、采购中标方式
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按照报价最低价者作为中标单位。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小姚
联系电话:1806050398
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7#楼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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