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新建梅里实验小学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变更新建梅里实验小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规模的批复锡新行审许[2020]16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新建梅里实验小学室内装修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新吴区梅村街道锡贤路北侧,新南中路南侧
2.1.2建设规模:建筑面积346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16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3000平方米,包括3幢四层教学楼、1幢四层行政楼、1幢实验艺术楼、1幢三层食堂体育馆、1幢一层报告厅,室外体育场及地下车库等相关配套设施。装饰主要包括室内楼地面、室内墙面、室内顶面等;安装主要包括冷给水、热给水、热回水、排水管支管,卫生洁具等。
2.1.3合同估算价:34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9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04月01日,竣工日期:2021年06月30日
2.1.5其他: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招标清单范围内的装饰、装修水电、暖通、智能化等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并且[电子与智能化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项目负责人近三年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项目负责人近三年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700万元且建筑面积≥27680平方米的装饰装修工程)。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至少应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公章(非项目章、科室章),否则不予采信),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类似工程业绩以联合体牵头人的业绩为准。类似工程的有效期以竣工验收证明落款日期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类似工程的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书或者和他为准(金额不一致,以最小金额为准),有效日期以竣工验收日至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首日起向前计算。类似工程面积以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或合同载明为准(不一致的话,以最小面积为准)。上述材料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V7.0诚信信息库的信息为准。
自2019/03/03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0/03/03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0/12/03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建筑装修装饰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联合体单位下载招标文件的时候,牵头人单位挑选到本标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员单位CA锁,并选择添加成员单位,再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在中标后续阶段(如中标通知书,合同签订等环节)将无法显示成员单位名称(可咨询新点软件公司)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03月03日9:00时至2021年03月08日17:00时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03月17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二合一评标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招标人:
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至衡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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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滨湖区隐秀路813-2111、2112、2113、2114、2115、2116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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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朱春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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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春明、任昊
电话:
14751528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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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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