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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晋州市2021年第二批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河北晋州市2021年第二批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河北
发布时间:
2021-03-01
详细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晋州市2021年第二批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晋州市行政审批局以晋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晋州市2021年第二批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晋行审投资【2020】10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晋州市2021年第二批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建设地点:晋州市安居巷居民楼、粮局居民楼;

项目性质:改建;

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

质量标准:(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

(2)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建设规模:本项目实施内容为2个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每个小区增设一套消火栓系统,共 2 套、2 个小区共增设微型消防站 15 个、增设照明设施 72 部、道路硬化 6101.63m、供水改造 1141.9m、供电改造、小区内增设监控系统 2 套、雨污水管网改造(包括雨污水管及检查井)、弱电线路综合整理 3356.6m、增设分类垃圾箱 11 组、围墙粉刷 1123.65 ㎡、增设车辆识别系统 15 套、增设小区宣传栏 14 个、增设文化墙 50.45 ㎡、清理化粪池 15 个、小区绿化 76.85 ㎡、改造健身场地 299.15 ㎡、违建拆除 376 ㎡。具体详见初步设计文件。

投资额:938.6万元。

2.2招标范围:晋州市2021年第二批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施工至竣工验收及保修期内的全部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2其他要求:1.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 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是否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情况,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2. 投标人不得是本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特别:参加晋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http://110.249.147.67/G2/),按照 “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再点击“关注项目”,主体注册咨询电话:0311-89668589。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注册、确认投标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根据《河北省关于开展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的通知》和《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精神,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以下方面开展: (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八)招标代理机构必须严格执行河北省评标专家报酬标准,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或索要高额评标报酬扰乱招标投标正常秩序的按照涉黑涉恶处理。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3-01 00时00分 至2021-03-05 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03-23 09:3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及河北 CA 为电子投标文件加密后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本项目线下开标地点为:晋州市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八楼晋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以当天电子显示屏信息为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招标人: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晋州市

联系人:范栋凯

电话:0311-84338278

招标代理: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88号翰林观天下23号楼20层

联系人:高璐

联系电话:13230128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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