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工程分公司本部绿植租赁服务询比采购公告2025-05-21湖北交投建设集团
.TRS_Edit{**{text-indent:2.1em;
1.采购条件
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交通工程分公司根据工作需要,现对分公司本 部绿植租赁服务组织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次采购项目为绿植租赁服务,主要包括办公区域的绿植。
2.2 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共划分 1 个合同包,具体采购范围如下:绿植租赁服务。
2.3 服务起始时间: 2025 年6 月 ,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4 供货地点: 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光明中心西塔 31 楼交通工程分公司 。
2.5 质量标准: 合格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申请,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见附件 1。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 加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将被否决。
3.3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信誉最低要求):
3.3.1 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3.3.2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 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 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上一年度信用评价被交投集团公司或建设集团评为 D 级且在处罚期 内的供应商;
(6)近三年度被列入交投集团公司或建设集团“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期内 的供应商。
3.4 供应商如有如下违约行为的,不得参与本次采购,同时对于有如下违 约行为的成交人将被纳入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在建设集团及其子(分)公司范 围内承接任何业务。
(1)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供应商资格;
(2)提供虚假材料参加采购活动、骗取中标,包括以他人名义投标;
(3)在采购活动中与其他供应商、采购人、评审专家串通,影响采购活动公平竞争;
(4)向采购人有关当事人、评审专家等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被查实的;
(5)供应商或为其服务的供应商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
造成网络舆论、恶意举报、恶意诉讼等,或以非法手段、渠道获取证据材料对 评标结果提出异议和投诉,给公司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
(6)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 出附加条件,或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合同造成采购人严重损失的;
(7)擅自变更或者终止合同;
(8)成交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文件)约定,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
(9)交付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对公司名誉或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
(10)其他违反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或因其行为严重损害采购人利 益的情形。
对于有上述项所列违约行为的成交人,采购人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并清退出场,同时不免除成交人对已供货部分材料应承担的合同责任,履约担保采购 人有权不予退还。
4.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申请者,请于 2025 年 5 月 22 日 9 时至 2025 年 5 月27 日 17 时, 将报名登记表(附件 2)发送至邮箱 827808207@qq.com 获取采购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5 月 28 日10 时 00 分,递交开始时间为截止时间前 1 个小时。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湖北 省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光明中心西塔 31 楼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的,不予受理。
5.3 采购人不召开采购预备会,供应商有任何疑问可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采购人咨询。
5.4 供应商可采用现场或邮寄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采用现场递交的,授权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出席启封会;采用邮寄递交的,送达时间以采购人接收时间为准。未到现场参加响应文件启封会的,视同认可现场启封结果。
6.评审办法
本次采购评审办法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采 购 人: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交通工程分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光明中心西塔 31 楼交通工程分公司
邮 编:430050
联 系人:郑女士
电 话:18062625359
2025年5月21日
附件1
合同包
服务内容
第1合同包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合同包
信誉要求
第1.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1)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