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苏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3月1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CJ2021-C-002号
项目名称:苏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万元整(¥:1000000.00)
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佰万元整(¥:1000000.00)
采购需求:
(一)项目背景
根据《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第二、第四条规定:“新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工作应该按照本办法执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未经竣工验收不得开展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未通过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不得投入初期运营。”苏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工程计划于2021年6月开始投入初期运营,现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组织开展苏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工作,以明确轨道交通5号线工程设施设备系统功能和运营管理等方面是否均达到初期运营的基本要求。
苏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线路起于吴中区的太湖香山站,途经吴中区、苏州高新区、姑苏区、苏州工业园区,贯穿吴中胥口、木渎南部、苏州高新区、苏州古城、苏州工业园区综合商务城,止于苏州工业园区的阳澄湖南站,呈西南-东北走向 。苏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全长44.1千米,其中地下线43.5千米、地面线0.6千米;共设置34座车站,其中地下站33座、地面站1座;采用6节编组B型列车;设1座车辆段,为胥口车辆段,承担配属列车的定修任务;设1座停车场,为唯亭北停车场,承担配属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和运用任务;设变电所3座,为苏州乐园变电所、星塘街变电所、通园路变电所。控制中心位于黄天荡控制中心。本项目采用全自动运行系统,系统建设标准按照GOA4级建设,初期运营模式采用GOA3级。
(二)评估范围
1、苏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全线,包含所有车站、区间、段/场、主变电所、控制中心;
2、开展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的各项前提条件(含《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的轨道交通建设单位会同运营单位提交资料的审核);
3、涉及初期运营的线路、轨道、限界、车站建筑、车辆、供电、通信、信号、通风、空调与采暖、消防和给排水、自动售检票、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站台门、车辆基地、控制中心等系统功能核验;
4、轮轨关系、弓网关系、信号防护、防灾联动等系统联动测试;
5、运营组织架构、岗位与人员、运营管理、应急管理等各项运营准备工作;
6、线路沿线公交配套方案。
(三)项目成果要求
1、本项目成果报告为《苏州轨道交通5号线工程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工作方案》、《苏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工程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报告》、《苏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工程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跟踪整改情况报告》。
2、项目成果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规程以及合同的要求。
3、评估报告应客观公正,能真实反应项目实际情况,应有明确的评估结论,并对评估发现的安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期限与建议措施。
4、项目成果包括纸质文件、相应的电子文件。
5、纸质文件包括文本、图、表等,内容应清晰、完整、全面。
(四)合同履行期限(时间进度要求)
第一阶段(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评估工作启动及准备阶段,成交单位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成立项目组,细化工作方案(经采购人确认),根据既定的初期运营时间节点倒排工作计划,与采购单位协商明确评估工作要求,进而开展各项工作。
第二阶段(2021年3月至4月(暂定)):与被验收单位开展业务对接,明确各项验收要求和建议;并提交《苏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工程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工作方案》。
第三阶段(2021年5月):组织完成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会议,并提交《苏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工程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报告》。
第四阶段(2021年6月):跟踪整改,组织专家赴现场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并提交《苏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工程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跟踪整改情况报告》。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出现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交通运输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3月5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1、申领CA证书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登录”―“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供应商”。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2、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登录”―“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供应商”。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3、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1)注册咨询:0512-69820846
(2)CA办理及咨询:0512-81876166
(3)交易系统维护 :
客服qq:805640413,864274166
咨询电话:13914088964
4、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报名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并自行保留“网上报名确认单”。供应商网上报名成功后,系统会自动提供本项目采购文件以供供应商下载,供应商报名成功的日期即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未按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5、本项目采用网上投标电子评标方式。
6、现场解密。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应携带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的CA证书至开标现场。开标时,代理机构对报名成功供应商的CA证书进行报名解密,接收供应商的CA证书截止时间为项目开标时间。代理机构用本单位用户名、密码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执行交易平台”评审报告登记栏中的供应商报名解密,选定开标项目,插入Ukex进行解密,解密成功。代理机构现场出报名成功供应商名单和政府采购查询记录表。因供应商未按要求预留解密时间,未能完成现场报名解密步骤的供应商,视为未报名参加该采购项目。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3月1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莲升路苏州城市生活广场西楼5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
时间:2021年3月1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莲升路苏州城市生活广场西楼5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疫情防控期间必须要进行采购的理由:根据苏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工作计划,迫切需要实施采购工作,需在疫情期间正常开展此项目的采购活动,确保项目按时顺利完成。请各响应单位做好疫情防护工作。
2、疫情期间投标特别说明:
为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各磋商响应单位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时配合防疫工作人员核对苏康码、接受量体温等检查工作,请各磋商响应单位预留接受防疫检查时间,不至于影响本项目的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其他疫情期间投标规定按照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最新规定执行。
3、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刊登在苏州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
4、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电话:0512-68616651。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苏州市城市客运交通管理处
联系地址:苏州市南环西路1238号
联系人:许秀峰、祝海荣
联系电话:0512-658226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 &n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