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恒泰建设代建市政工程部项目工程监理二标[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2020年度恒泰建设代建市政工程部项目
项目编号
GYY202007013
招标人名称
苏州工业园区市政工程部
招标代理
工程地点
苏州工业园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内容
发包方式
合同估算价
GYY20200701305
2020年度恒泰建设代建市政工程部项目工程监理二标
市政工程
公开招标
530.000000(万元)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标段规模: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尖浦河驳岸、唯胜快速路(胜浦大桥改建)工程监理,包括上述项目的交通标志、标线及路灯安装等附属工程的监理,工程造价约34922万元。
是否需要投标保证金:是
投标保证金是否委托中心管理:是
户名: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分行营业部
投标保证金金额(万元):8.00
账号:550874986181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必要合格条件
1.企业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甲级]
2.项目负责人(总监)资质: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
3.企业业绩要求:2016年1月1日及以后(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单个监理合同施工造价不小于17000万元的道路或桥梁相关工程监理。
4.项目负责人(总监)业绩:2016年1月1日及以后(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单个监理合同施工造价不小于17000万元的道路或桥梁相关工程总监。
5.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6.招标人可以拒绝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部门认定的其他不良信用的申请人投标;
7.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8.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苏州工业园区承接工程的;
9.资格审查资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10.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11.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①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②项目总监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总监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总监解锁手续。
12.提供企业承诺书,格式不限,但内容须包含本公告中:第7-11条
1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投标;
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1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其他条件:
其他说明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投标人请访问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sipac.gov.cn/dept/ggzyjyzx/,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工程建设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资格预审项目的资审文件(*.JSZS)在本页面下载即可。
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3/10日17:30
招标人地址:
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中路101号测绘地理信息大楼南四楼
联系人:
缪晶晶
传真:
电话:
67996863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苏州工业园区招投标投诉电话:0512-66605612、0512-66605616
要求本公告为:2021年03月05日至2021年0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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