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广东凯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头市潮阳区水务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练江干流(潮阳段)清漂、清障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二、采购项目编号:440513-2021-00186
三、采购项目名称:练江干流(潮阳段)清漂、清障服务项目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7845600元
五、采购数量:一项
六、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
服务内容 | 数量 | 最高限价 (人民币/元) |
练江干流(潮阳段)清漂、清障服务 | 一项 | 6,276,480.00 |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7,845,600.00元(本项目每年约需资金3,922,800.00元,按一标两年计算),投标最高限价=7,845,600.00元×(1-20%)=6,276,480.00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一)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练江干流(潮阳段)清漂、清障服务项目位于汕头市潮阳区境内,打捞保洁起点在塭内村,终点在海门湾出海口,共约19.7公里。上游江道平均宽度130米(约3.3公里),下游及海门湾出海口处宽度达500余米,全段平均宽度300余米。
(二)服务期:自2020年12月1日起至2022年11月30日。
(三)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四)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汕头市潮阳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五)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七、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1.2提供2019年财务状况报告或2020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1.3提供本年度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6.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获取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获取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1.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向采购代理机构领取)
5.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6.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供应商应在报名前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进行注册登记(相关事宜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
九、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 2 月 25 日至2021年 3 月 4 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东凯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金平区金砂东路友谊国际大厦九楼901房之C单元)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300.00 元,售后不退。
十、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 3 月 18 日15时00分。
十一、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汕头市金平区金砂东路友谊国际大厦九楼901房之C单元-广东凯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十二、开标时间:2021年 3 月 18 日15时00分。
十三、开标地点:汕头市金平区金砂东路友谊国际大厦九楼901房之C单元会议室。
十四、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1年 2 月 25日至2021年 3 月 2 日止。
十五、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代理机构):蔡小姐 联系电话:0754-88622033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凯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金砂路友谊国际大厦九楼901房之C单元
(三)采购人:汕头市潮阳区水务局
地 址:潮阳区东山大道口岸综合大楼8楼
联系人: 郑先生
联系电话: 88729773
附件:委托代理协议、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凯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