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州省毕节公路管理局2019年及2020年养护工程勘察设计已由贵州省毕节公路管理局以毕路党议〔2021〕2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年度公路养护工程计划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贵州省毕节公路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贵州省毕节公路管理局管养的毕节市境内普通国省干线。
2.2 建设规模:根据2020年年报数据,贵州省毕节公路管局管辖的国省干线里程为1215.16公里,其中国道844.15公里,省道370.010公里,县道0公里;桥梁209座,其中特大桥5座、大桥25座、中桥41座、小桥138座。隧道7座,其中中隧道2座,短隧道5座(相关数据以每年更新年报数据为准)。随着公路技术状况的衰退、水毁、地质灾害等原因,历年需按照上级下达的公路技术状况指标及现行有关技术规范对国省干线进行相应养护。
2.3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2年,自签署服务合同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2.4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全部划分为2个标段,第一标段服务内容为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程、公路大、中修工程、水毁恢复抢修工程的勘察设计及后续服务工作(包括设计审查会务服务,概预算编制,招标配合服务,施工配合服务,施工期间设计交底,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修改、变更等);第二标段服务内容为干线公路专项预防性养护工程、公路小修保养工程、危桥隧道改造工程、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绿化及场站建设等工程的勘察设计及后续服务工作(包括设计审查会务服务,概预算编制,招标配合服务,施工配合服务,施工期间设计交底,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修改、变更等)。在服务期间,如因工程复杂程度或工作量大小等原因,中标人无法按要求完成本合同段服务范围内的勘察设计任务时,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情况委托另一合同段的中标人承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含)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信用等级评价为C级及以上的可以参加本次投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投标人按以下优先顺序使用评价结果:
(1)受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委托,贵州省公路局发布的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等级;
(2)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等级;
(3)交通运输部发布的信用评价等级;
(4)从业企业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厅(局、委)的信用评价等级。
注:①投标人在贵州省公路局最新评价结果按最新发布的贵州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设计企业或贵州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设计企业信用评价引用(如同时具有评价时,优先引用养护工程设计企业信评价);②投标人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最新评价结果按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发布的高速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引用;③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最新评价结果参见交通运输部最新公布的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的公告;④投标人在注册地交通运输厅(局、委)评价等级结果应填入投标人注册地交通运输厅(局、委)最新公布的评价结果并提供相关查询网址以便招标人进行查询)。无上述4种信用评价等级时,其信用评价等级按以下原则确定:①没有发现不良信用记录的,按A级对待;②有一般不良记录的,按B级对待;③仅有1次达到直接定为D级不良记录的,或仅有2次达到直接定为C级不良记录的,按C级对待;④发生直接定为D级不良记录超过1次的,或直接定为C级不良记录超过2次的,或直接定为D、C级不良记录合计2次的,按D级对待。以上同一优先级中,投标专业对应的专业评价优先于不分专业的综合评价,综合评价优先于非投标专业对应的专业评价。投标人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时自行确定填报信用等级,如因投标人查询有误或填报错误,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4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 1个标。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投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 本项目范围内的双院制审查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2月20日至2021年2月25日(北京时间,下同,周六、日可照常报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交易中心网址:ggzy.guizhou.gov.cn)报名缴费并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参考资料。
5.2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3月16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贵阳市遵义路65号)面交招标代理公司(具体开标室于当日在交易中心开标区获悉)。
6.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贵州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公路局网站、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云网站上发布。
8.投诉、举报
8.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
(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内递交至受理部门;
(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
(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
(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将授权委托书及其公证书连同投诉书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
(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
8.2 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
(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
(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
(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不予受理。
8.3 对招标人的投诉举报,或投诉事项牵涉到招标人有违规违纪嫌疑,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核查处理。
招标人为贵州省毕节公路管理局,异议受理电话:0857-8243009;
贵州省公路局受理投诉举报的部门为养路工程处,电话:0851-85992440。
9.其他
首次进入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人,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详细内容请参照<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初次办理流程>、<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证书申请指南>)先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入场登记和CA证书,然后在网上进行报名。
投标人应随时关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出的招标文件澄清与更正等通知内容。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州省毕节公路管理局
地 址:毕节市七星关区翠屏路12号
联系人:唐志鹏
电 话:0857-8243009
招标代理单位:贵州智聚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贵阳市南明区花溪大道北段85-2裙楼二楼
联系人:吴天潇、杨欣、徐雯
电 话:15685781066
2021年2月20日
附件: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