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仁和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一期(仁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用房新建项目)施工标段招标文件网上异议的回复
致各潜在投标人:
我单位组织招标的“对仁和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一期(仁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用房新建项目)”工程,针对投标人网上提出的质疑,现回复如下:质疑1
本项目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就应该按照施工总承包贰级来要求投标人。为什么在评分标准里面的企业资质、项目经理任职资格、技术负责人的要求全都设为一级?并且在其他主要人员配备里面1、2、3、4条设那么多坎?这明显是在限制和排斥潜在投标人。请招标人作出合理的解释!
回复:
本项目属于公共医疗卫生类项目,其中本项目的四、五层为生物实验室部分,建设内容包括土建、给排水、暖通空调、电力、安全、消防、安装等各个方面,专业范围较广;涉及到医院设备、机电设备、电力工程、消防设施等,给排水工程量涉及医疗废弃物和医疗污水处理等,工艺技术难度复杂、专用性较强。招标文件根据本项目特征、实际专业需求要求配置土建、暖通空调、给排水、安装、安全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其进行加分考核,并不作为资格审查条件,更不是对潜在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要求,只是对潜在投标人的人员综合素质进行量化打分,这些人员的证书要求均为国家注册类证书,并不是冷僻偏门,且都是本项目涉及到的专业范围内。资质、人员加分能择优选择到企业综合实力好、专业人员齐全、人员综合素质高、专业能力强的施工单位来参与本项目的施工工作,涉及到的加分条件都在合理的范围内。
本项目招标文件完全是按照公开、公平的原则,为选择到企业综合实力雄厚、资质齐全、人员资格齐备、人员综合素质高、专业能力强的施工单位来服务,综上所述,不存在违反招投标法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行为,请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根据公司自身情况进行配备。
特此回复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招标人:攀枝花市仁和城市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日 期:2021年3月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