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名称:本招标项目长清区王府东街(莲台山南路-经十西路段)道路建设工程总承包(EPC)已由济南市长清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以济长行审工程许可【2020】8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济南长清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建设地点:长清区文昌街道办事处辖区内,东起莲台山南路,西至经十西路。 3.项目规模:全长693.12米,道路红线宽度30米,双向四车道,中间机动车道宽15米,两侧各设绿化带宽1.5米,非机动车道宽3.5米,人行道2.5米。 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具体以甲方开工令为准)。 5.合同估算价:2600万元。 6.质量标准:合格。 7.标段划分:该项目不分标段。 8.招标范围:主要包括道路、雨水、污水、供电(仅为电缆埋管及顶管、砼井;不含电缆主材及安装部分)、弱电(仅预埋管道、检查井施工、不含穿线)、供热(仅为管沟开挖、回填、检查井提升及加固(不含检查井的砌筑及井盖))、供水(仅为管沟开挖、回填、检查井提升及加固(不含检查井的砌筑及井盖))、燃气(仅为管沟开挖、回填、检查井提升及加固(不含检查井的砌筑及井盖))等工程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调试、验收、保修及相关手续办理、移交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内容:长清区王府东街(莲台山南路-经十西路段)道路建设工程总承包(EPC) | |
二、投标条件 二、投标条件
1、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工程专业),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且在本单位注册;造价、安全、施工、材料、质检(量)等专职人员,应满足项目实际需求;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市政相关专业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一级注册结构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师(给水排水))。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必须以施工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投标人自身具备设计能力,或投标人与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签订联合体协议,且一家设计单位仅能与一家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联合体协议(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两家。
4、投标人提供填报当日本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
5、信誉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3年),投标人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公司公章);投标人在填报时需提供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6、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3年度(自 2017年至2019年)财务状况表。
7、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今(5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额182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
三、招标范围 |
主要包括道路、雨水、污水、供电(仅为电缆埋管及顶管、砼井;不含电缆主材及安装部分)、弱电(仅预埋管道、检查井施工、不含穿线)、供热(仅为管沟开挖、回填、检查井提升及加固(不含检查井的砌筑及井盖))、供水(仅为管沟开挖、回填、检查井提升及加固(不含检查井的砌筑及井盖))、燃气(仅为管沟开挖、回填、检查井提升及加固(不含检查井的砌筑及井盖))等工程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调试、验收、保修及相关手续办理、移交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四、合格投标人确定方法 |
(一)经招标人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不超过12家(含12家)时,全部参加投标。
(二)经招标人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超过12家时,招标人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1.招标人采用评分排名的方法,选择9家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2.招标人按照“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要求,采用以“信用评价等级”的方法抽取确定9家参加投标。
9家时数量组成:AAA投标人比例≥55%、AA投标人比例≤30%、A及以下投标人比例≤15%。
注:1、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以抽取当日“济南市建筑市场主体管理平台(网址: http://60.208.94.130:81/xypjqy)”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按照AAA→AA→A及以下信用评价等级的次序分别抽取,抽取顺序按照签到时间先后顺序。
3、投标人对其提报的企业及项目班子业绩的真实性负责,开标期间将对所提报的业绩进行公示,一旦查证有虚报和造假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记录诚信档案。 |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
另行通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相关网站公开企业。 |
六、投标文件的提交 |
详见招标文件 |
八、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21年03月02日前进行投标信息填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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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时间:2021年02月25日 - 2021年03月0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