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拟委托招标代理单位参与招标代理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1、镜湖路(环湖路-昌圩湖边路)新建工程,工程投资约960万元;招标代理费控制价为:6.9万元
2、242省道跨排淡河桥梁设施完善工程,工程投资约700万元;招标代理费控制价为:5.23万元
3、松花将路沙集、胜利村段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改造工程,工程投资约360万元;招标代理费控制价为:4.24万元
二、招标代理主要工作内容:招标前期咨询、代拟发包方案、发布招标公告 、编制资格预审文件、组织资格审查、编制招标文件、编制清单、控制价、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发布中标公示、发出中标通知书、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草拟合同、合同备案、从信息发布至合同签订备案的全部工作内容等。
三、资格要求(见附件)。
四、工作要求:中标代理单位自接收委托人工程项目图纸(包括电子版)起算,直到清单控制价及招标文件定稿,必须在5(含桥梁工程10天)天内完成(扣除图纸问题及审核时间),如不能按要求完成招标代理工作,中标代理单位今后不作为开发区政府投资服务中心择优合作的代理单位。
五、招标代理费用报价:投标人自主报价,报价包含招标工作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超过控制价按废标处理。
六、报名材料组成(见附件)
七、评定方法:综合评估法。评委根据投标单位人员配置情况、资信情况、类似工程业绩、承诺完成时间、投标下浮率、近期造价咨询及招标代理业务完成情况等综合评定,综合排名第一的为中标人。
八、公告时间:2021年2月25日至2021年3月1日。
九、其它:
1.每家单位可以报名所有项目,但最多可以承揽1个项目代理工作;
2.报名材料需单位盖章确认,装订后密封提交。
报名地点:开发区新海连大厦1427室
报名时间:2021年3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0518-85882981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工程服务中心
2021年2月25日